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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文 2000-04-30 00:00

从乌干达惨案看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第2版(要闻)
专栏:

  从乌干达惨案看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的重要性与必要性
辛 文
  今年3月17日,乌干达一个名为“恢复上帝十戒运动”的邪教组织530多名教徒“集体自焚”。随后,乌警方又相继发现另外几处被害邪教徒的坟墓,使已知死亡人数达到924人。这一邪教杀害教徒的惨案震惊了全世界。
  乌干达邪教惨案是邪教对人类社会犯下的又一重大罪行。它再一次向我们发出警告:邪教对社会具有十分严重的危害性。任何对邪教的心慈手软,都是对人民的犯罪。它启示我们,中国政府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是及时、果断和明智之举。它防止了“法轮功”邪教组织造成的更大危害,维护了正常的社会秩序。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十分重要和必要。
  取缔“法轮功”,及时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邪教的一个最直接的危害,就是对受骗上当的信徒生命财产的严重威胁。世界各国的邪教莫不如此,乌干达惨案只是其中最新一例。据统计,我国因练习“法轮功”致死者已达1500多人,另外已知有600多人因练“法轮功”而导致精神失常。仅从这两个数字上看,“法轮功”都可以称得上是全世界危害最严重的邪教了。但这还不是“法轮功”邪教最可怕之处。李洪志曾声称,要“来一个壮举,叫所有弟子都带着身体飞上天,不要身体的在空中虹化掉,造成一种历史上从来没有过的辉煌,让神真实地体现给人看”。所有邪教在制造集体自杀的惨案那一刻不都这么说吗?美国“天堂之门”邪教教主阿普尔怀特就曾对他的信徒说:“地球和人类都将毁灭,我将召来天国的宇宙飞船,率领你们的灵魂升天”。结果,他的信徒们便集体自杀“升天”了。如果不是政府及时揭露李洪志的险恶用心,等到李洪志得以实施他的让“法轮功”练习者“虹化升天”,“显给人看”的计划,会有多少人盲目跟随,死了还要感谢李洪志开恩让他们“圆满”!仅半个多月前的4月5日,还有一名吉林省的“法轮功”练习者自焚而死,给其妻留下一封遗书,称要去寻求“法轮大法”。殷鉴不远,就在乌干达惨案,就在这些“法轮功”练习者惨死的活生生的例子!
  削斩恶竹终耗力,除之应在萌芽时。庆幸的是,我国政府及时警觉,果断取缔“法轮功”邪教,才避免了空前悲剧的发生。
  取缔“法轮功”,维护了正常的社会秩序。
  邪教为了达到控制信徒的目的,靠欺骗、煽动等办法,破坏正常的社会秩序。一方面,他们在信徒中直接或间接地散布以邪教教义代替法律的议论,从事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并以此作为宣扬邪教教主“法力无边”的一种手段;另一方面,他们破坏信徒正常的生活秩序,蛊惑信徒脱离正常的生活状态,使信徒越来越依赖于邪教所营造的特殊环境。
  李洪志宣称“法轮大法”是“宇宙大法”,信奉这一“宇宙大法”的“法轮功”人员可以无视人间的法律,为了“弘扬大法”、“护法”,要不惜与国家法律相抗衡,甚至受法律制裁越严厉,就“消业”越多,“层次”越高,这样才能实现“圆满”“成佛”。几年来,李洪志一伙组织了几百次对揭露其本质的新闻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围攻,其中300人以上的围攻就超过78次。“法轮功”组织围攻北京电视台后,李洪志说:“北京‘大法’弟子采取了一种特殊的办法叫那些人停止破坏‘大法’,其实没有错。”他亲自策划围攻中南海的“4·25”事件后说:“一个人一个人去考验还不如来这么一下子。其实我觉得去的人太少了,才去1万多人,零头儿还不够呢!”直到现在,还有少数“法轮功”练习者,仍然执迷不悟,还在听从李洪志“护法”、“上层次”、“圆满”的旨意进行非法聚集闹事。
  李洪志把人们抛弃对美好生活追求,称为是必须抛弃的“执著心”,取而代之的是,练习者把时间和精力都用来接受李洪志的歪理邪说。他们必须反复阅读“法轮功”的书籍,听“法轮功”的磁带,看“法轮功”的录像,必须经常在一起交流心得体会,传播“法轮功”所谓感人的事迹和惊人的奇迹等等。通过这些精神控制的手段,使练功者逐渐与周围的人隔开、与社会生活脱离,放弃对社会、对家庭的责任,以得到李洪志赐予的“圆满”作为唯一追求。一位幡然醒悟的原“法轮功”练习者深刻揭露说,按照李洪志的要求去做,其结果是“工人不工,农民不农,教师不教,学生不学,科研工作者不科研……”
  社会需要秩序,需要稳定,毕竟绝大多数的人都想过正常人的生活,而不愿意做李洪志所说的,能“开天目”、“满脸都是眼睛”、“石头、墙,什么东西都会跟你说话、打招呼”,并要为此无视国家法律“护法”闹事的神佛。取缔“法轮功”,其意义不仅在于使受骗的人们回到正常的生活轨道上来,有效维护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它的意义还在于,巩固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保证了经济生活的正常进行,维护了来之不易的改革开放成果。
  取缔“法轮功”,再一次警示全社会,必须提高科学文化素质。
  愚昧使人迷信,愚昧使人盲从,愚昧导致伪科学泛滥。乌干达“恢复上帝十戒运动”邪教得以存在的一个重要基础,就是愚昧。乌干达一些农村地区偏僻、落后,精神生活和物质生活条件极度困顿,许多人文化知识水平低下,缺乏对邪教的防范意识,易于被邪教俘虏。但是,文化知识水平低,并不是愚昧的唯一表现。李洪志的歪理邪说,如宇宙是由“不动的水”构成的,沙子里有生命,练了“法轮功”后汽车撞不死,他和蛇妖大斗法,等等,这些荒诞离奇的谬论,并不是需要太多的知识才能辨清的。而在相信李洪志所谓“法轮大法”的这些荒谬言论的人中,居然还有个别知识层次较高的人,这就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认真思考。这个现象告诉我们,愚昧不仅在知识水平低的人群中存在,也在高知识阶层的人中存在。一个人即使拥有较为丰富的自然科学知识,并不等于就有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常识,不等于有了正确的科学观,更不等于有了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掌握辩证法,并不仅仅是为了提高理论水平。掌握这些理论和知识,对于提高对迷信和各种打着科学、真理旗号的伪科学的鉴别力,增强对它们的抵制和免疫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或许是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给我们带来的最重要的收获。
  邪教已经成为一个国际公害。打击邪教不仅是受危害国家的紧迫任务,而且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乌干达邪教惨案发生后,一些国家相继采取措施打击邪教,对“谋求私利、宣扬异端邪说、欺骗群众、敛聚钱财”的邪教组织采取果断措施,以避免乌干达的悲剧重演。我国在处理“法轮功”邪教组织问题上,始终坚持了团结、教育、转化、解脱大多数受蒙骗、不明真相和中毒较深的练习者,依法坚决打击极少数别有用心、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人员的政策。使98%以上的原“法轮功”练习者认清了“法轮功”的邪教本质,脱离了“法轮功”邪教组织,摆脱了李洪志歪理邪说的精神桎梏,重新回到正常的社会和生活中来。这一政策不仅解脱了绝大多数的原“法轮功”练习者,而且对于如何正确处理邪教问题、正确对待受邪教蒙骗的群众,为国际社会反邪教斗争提供了一个十分有益的经验。乌干达总统府部长鲁贡达在邪教惨案发生后表示,乌干达“恢复上帝十戒运动”与中国的“法轮功”邪教组织有着极其相似之处,乌干达政府将派代表到中国学习打击邪教的经验。因此,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不仅体现了我国政府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社会稳定极端负责的态度,也体现了我国政府对国际反邪教事业的重要贡献。
  (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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