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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4-30 00:00 |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国、吉尔吉斯和哈萨克斯坦关于三国国界交界点的协定的决定
第2版(要闻) 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国、吉尔吉斯和哈萨克斯坦 关于三国国界交界点的协定的决定 新华社北京4月29日电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三国国界交界点的协定》的决定 (2000年4月29日通过)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批准国家主席江泽民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9年8月25日在比什凯克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吉尔吉斯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关于三国国界交界点的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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