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阎纲 2000-05-27 00:00

把人的光环赋予他们——读《在离开父母的日子里》

第6版(读书天地)
专栏:

  把人的光环赋予他们
  ——读《在离开父母的日子里》
  阎纲
  毛泽东说:“犯人也是人!”当然,犯人的子女也是人!
  作家常扬的报告文学《在离开父母的日子里》感人肺腑。
  我国现有三个特殊的“儿童村”,收养六十多名儿童。
  父亲或母亲成了罪犯被关进监狱,尤其是父亲杀了母亲或母亲杀了父亲被关进监狱以后,一个温暖的憩息地随之解体,家没了,子女怎么活?要么遭人白眼,生活无着,像小鸡一样到处觅食;要么投亲靠友,受歧视,被当作孽种和克星逐出家门;要么躲躲藏藏,偷偷摸摸,走上犯罪道路;要么像印度电影《流浪者》里的拉兹一样到处流浪,不定哪天冻饿街头,其结局只能是:狱中的父母不能老实服刑,父老乡亲不能驱走阴影,社会治安不能得到保障,长此以往,必成大患。
  《世界人权公约》和《儿童人权公约》里,找不到任何一条关于人类社会中这一最不幸的群体的规定,疏忽造成了空白。固然,“救救罪犯孩子”的呼声时有所闻,但是各国政府没有拿它当回事。奇迹在我们国家发生了,这就是以张淑琴为首的仁人义士所创建的中国首家“罪犯子女儿童村”。
  张淑琴敏锐地发现,要不要救救罪犯的孩子这个国际性的老大难问题,已经严酷地摆在中国公众的面前,倘若坐视不理,终将构成人权记录的一个缺陷和民族良心的一大遗憾。张淑琴还发现,即便是最残忍的犯人,也有人性中最善良的亲子之情,他们可以为子女的幸福而伏罪、而求活,也可以为子女的被遗弃而抗拒、而自虐,因此,她要唤醒公众的良知,召回人的天性和人的尊严,把人的光环赋予不被世俗看重的罪犯子女。固然,作为警督、记者的张淑琴和农民企业家郭建华等人身单力薄,可是,他们是一群义士,坚信烈士子女和罪犯子女都是人,身上流出来的都同样是鲜红的热血,他们有生存的权利,同样有受教育的权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精神支持下,张淑琴们义无反顾,共襄盛举,历尽艰难险阻,满世界化缘:善良的人啊,献出一点爱吧,让普天下的罪犯子女都有一个家!他们感动了上帝,终于在古风犹存的八百里秦川建成三个不同寻常的“儿童村”,让国内外每一个参观的人激动不已。国际人士称,我们不知道哪个发达国家重视过罪犯子女的问题,更不用说建立什么罪犯子女的“儿童村”了,在那里,儿童村倒是有的,但更多的却是罪犯式的儿童村!这番言论,闻之痛心。这就是说,只有等到罪犯子女已经变成和他们父母一样的罪犯之后才进儿童村,也就是说,在西方,所有这类儿童村的儿童都是罪犯!相比之下,弘扬民族爱心,以罪犯子女为对象,完全依靠社会力量创建中国式的“儿童村”,在国际人权记录上实属首创,毫无疑问,也是中国人维护人权的超前行动。张淑琴啊张淑琴,你们不愧是有功之臣,人民不会忘记你们!
  感谢长篇报告文学《在离开父母的日子里》的作者常扬先生,他把罪犯子女的特殊命运以及全社会救助罪犯子女的感人事迹记述得那么细致又那么富有人情味!
  本书作者常扬感慨系之,历数悲欢离合的情由。作家自己被他采访到的事迹深深打动了,他的感情十分投入,我依稀看见他写作时眼里的泪水。作家的文笔质朴感人,那一幕幕心灵的历险记,读来不禁一洒同情泪。读这本书,人们感到一种精神,一种力量,一种坚定而强烈的传统美德、人文关怀和人权意识,还有陕西人民的非常仗义的自觉行动。
  “六一”国际儿童节就要到了,我希望《人身保护法》、《权利法案》、《独立宣言》、《人权宣言》、《儿童权利公约》和《未成年人保护法》里都找不着的救助罪犯子女的这一创举传遍海内外;希望我们的“儿童村”走向世界;希望天下父母不妨打开常扬的这本书,哪怕只看看其中的照片也好;希望那些对中国人权状况说三道四的人看看眼前的事实吧,要是对人权真有诚意的话,还是先救救自己的孩子!
  《在离开父母的日子里》由未来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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