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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5-31 00:00 |
一村支书破坏选举被判刑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各地人大报刊集锦
一村支书破坏选举被判刑 四川省合江县密溪乡中村村支部书记刘淑银“12·14”破坏选举案,近日经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一审刑事判决,刘淑银因破坏选举被判处拘役6个月。 去年12月,合江县密溪乡换届选举人民代表,刘淑银担任本村所在选区主持人。12月13日,刘为达到将贾某某选为乡人民代表的目的,从自己保管的选票中抽出两张填好,伺机作假。14日上午选举,贾某某所得选票不够,不能当选。刘将事先填好的选票混入其中,谎称收回选票数多于发出数,选举无效。后经不明真相的县选委办同意,以流动票箱再次进行选举。选举时,刘又向选民做工作,要求选民选贾某某,且选票皆由他一人填写,致使部分选民拒绝参选,选举秩序遭受严重破坏。 ———山东《人民权利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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