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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1-31 00:00 |
“接待”不能取代联系
第9版(民主和法制周刊) 专栏:各地人大报刊集锦
“接待”不能取代联系 目前广受好评的代表接待选民制度,容易带来负面影响,使代表与选民之间的天然联系被弱化。 代表联系选民,是代表的责任和义务,所以,代表应该主动去接近选民,去听取和反映选民的意见,而不是“坐等”选民来受“接待”。事实上,代表之所以可称为代表,就是因为他们生活在群众中间,是群众的一员。因此,他们听取和反映选民的意见应该是不拘时间、不拘形式的。 代表虽然是一种“职务”,但不是“官”,代表“接待”选民形成制度后,容易使选民和代表本人产生一种错觉,以为是选民在“求”代表去鼓与呼,使两者之间那种本来应水乳交融的关系产生隔阂。 ——湖南省人大《人民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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