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振平 |
2001-10-31 00:00 |
森林岂能滥伐(图片)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目击者
森林岂能滥伐 近日,记者在全国生态示范县江西资溪县的欧溪乡无底坑山采访时发现,被锯倒的大杉树横七竖八地躺满了山坡,十几名民工正在山下加紧裁锯和装运木材。沿着山路,堆积的木材和用上好的木材搭建的桥不时可见。 当记者询问伐木人伐木的原因时,答曰:是“间伐”。奇怪的是,这种间伐和森林间伐“间小(树)留大(树)”的原则完全相反,是专门伐大(树)留小(树)。据村民说,几个月前县实验林场就组织人员在无底坑山“秘密”砍伐杉树,据剥树皮的民工说,实际砍伐量已达数百立方米。 早在1985年4月,资溪县政府曾将无底坑山、东源山等3000余亩(其中有林木的2500余亩)林木、林山的经营权核定给许家村的18户农民,并颁发了《山(林)权证》和《家庭经营山使用权证》,承包期50年不变。但令执有这些证件的18户村民不解的是,在1989年底,资溪县政府又单方发文予以否定,他们手中的《山(林)权证》和《家庭经营山使用权证》竟然成了一纸空文! 图(一):用杉木搭建的桥梁。这样的桥梁仅无底坑山的下山道就有十几座,造成巨大的浪费。 图(二):民工正在将砍倒的杉木裁锯成2至3米的木段,准备装运。 图(三):一民工正将一车木头运出山林。新华社记者宋振平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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