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忠辉 |
2001-07-31 00:00 |
种草植树治理荒漠——吉林省林业厅长刘延春答记者问
第11版(社会观察) 专栏:
种草植树治理荒漠 ——吉林省林业厅长刘延春答记者问 本报记者李忠辉 为了进一步落实江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由关注森林组委会、吉林省人民政府、中国文联、中国作家协会、吉林省林学会联合发起的“关注森林——百万亩荒漠变绿洲行动”,于日前正式启动。吉林省林业厅厅长刘延春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请问“关注森林——百万亩荒漠变绿洲行动”的内容、目的、意义是什么? 刘延春:这是一项由吉林省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由社会上的单位、个人出资认治吉林西部13个县(市、区)100万亩荒漠化土地的公益活动。旨在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三北”荒漠化土地治理,增强公众生态意识,推进“再造秀美山川”的进程。通过生态草建设,建立乔灌草相结合、功能完备的生态系统,让已经荒漠化了的土地在最短的时间里绿起来。这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造福子孙的一件大好事,是“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的一次重要的机制创新,对全国大面积荒漠化土地治理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 记者:请谈一谈认治荒漠化土地的程序。 刘延春:为确保认治者的合法权益,在认治办法中制定了相应的政策规定和保障措施。出资认治的单位和个人填写荒漠化土地认治表,选择认治地块,认治面积不少于1公顷,每公顷认治出资5000元(其中:2500元用于补植,500元用于围栏建设,2000元用于30年管护)。认治者将认治款汇至吉林省荒漠化治理基金会,基金会帮助认治者办理相关手续,由被认治土地所在县(市)的人民政府颁发生态草建设土地经营执照,明确产权关系。 记者:有几种经营模式可供认治者选择? 刘延春:认治者在经营方式上有3种选择。一是自行经营。根据生态草建设标准自行组织治理,验收合格后扣除管护费,由基金会拨付认治者治理费每公顷2500元、围栏费500元。二是委托经营。由基金会介绍有信誉、有实力的草业公司经营,基金会负责拨付给被委托的草业公司每公顷治理费2500元、围栏费500元。三是由林业部门经营。对不要求经济回报的认治者认治的土地,由当地林业部门负责长期封育、管护,认治者仍拥有对该土地的处置权。 记者:这项活动如何实施? 刘延春:生态草建设工程涉及部门多,需要组织协调和解决的问题比较复杂。为此,我们建立了两套组织系统,一是成立“关注森林——百万亩荒漠变绿洲行动总指挥部”。由省政府领导担任总指挥,办公室设在省林业厅。主要负责生态草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依法给认治荒漠者发放土地使用证,协调与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做好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组织好生态草建设工程的具体实施,保证规划目标的顺利完成。二是成立吉林省“荒漠化治理基金会”。该基金会按程序已由有关管理机关批准筹备,主要负责接受捐款和认治款的使用与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