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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少忠 2001-12-31 00:00

陕西:“约法十章”过“双节”

第6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陕西:“约法十章”过“双节”
  本报西安十二月三十日电记者郑少忠报道:元旦、春节将至,陕西省纪委、监察厅发出十道禁令,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及党员、干部在“双节”期间,不准以任何名义搞相互走访拜年等活动。
  这十道禁令包括:不准以各种名义搞相互走访等拜年活动;不准下级、下属企事业单位乘节日之机,给上级机关和领导干部拜年,请客送礼;上级机关不准授意或暗示下属单位赠送礼品和钱物;不准巧立名目突击花钱;不准以任何名义滥发各种奖金、津贴、补贴、实物和代币购物券等搞公费过节;不准以节日招待会、迎春茶话会、表彰会等名义发放礼品和贵重纪念品;不准以开会为名到省内外风景名胜区观光旅游;不准利用婚丧嫁娶动用公车大操大办;不准利用节日活动之机向企业单位和群众搞集资、摊派、乱收费;不准以任何名义参加用公款支付的玩保龄球、洗桑拿等消费娱乐活动;严禁各金融、商业单位以任何名目印刷、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严禁赠送和接受用公款支付的礼金;严禁利用年终搞形式主义的评比检查、表彰、验收和达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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