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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比学 2001-02-24 00:00

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 部署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工作

第2版(要闻)
专栏:

  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
部署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工作
  本报北京2月23日讯 记者王比学报道: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今天在京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工作。
  司法部部长张福森在会上介绍,自1986年开展全民普法教育以来,公务员学法用法取得了显著成就,广大公务员尤其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已蔚然成风,并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各地各部门大都建立了各级党委、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定期举办法制讲座制度,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及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制度,并开始建立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以此作为公务员考核、任职、定级、晋升的重要资格;较普遍实行了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等制度。通过学法用法,广大公务员和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有很大提高。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执法状况也有了明显改善,行政执法效率和水平都有明显提高。
  人事部部长张学忠指出,依法行政关键在政府,责任在公务员。各级政府是依法行政的主体。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确保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取得实效。他介绍这项活动大致分三个阶段:今年2月至2003年12月为学习培训阶段,公务员每年学法的时间不少于40学时;2004年1月至12月为考试考核阶段,国务院部委的培训考试由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统一组织,地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专业法律知识的考试由各部委自行组织;2005年1月至7月为总结评估阶段。
  中宣部副部长刘鹏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按照《中宣部、人事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的要求,集中精力,形成合力,把这项工作落实好。在公务员学法用法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过程中,一定要全面体现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的重要思想,不断提高公务员的思想道德水平,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要把这项活动纳入“四五”普法规划的整体框架中,作为思想教育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北京主会场由中宣部副部长刘鹏主持。国土资源部、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重庆市的同志介绍了开展公务员学法用法和依法行政培训的经验和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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