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泓洋 |
2001-02-25 00:00 |
退耕还林还草工程 检查验收有章可循
第2版(要闻) 专栏:
退耕还林还草工程 检查验收有章可循 本报讯 记者周泓洋报道:为做好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的检查验收工作,近日,国家林业局会同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了《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办法》(试行)。《办法》要求各有关省区结合本地具体情况,制定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实施方案。 该试行办法适用于经国家批准的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检查验收内容包括退耕还林还草工程年度计划任务完成情况和历年退耕还林还草保持情况,检查验收实行县级自查、省级复查、国家核查三级检查验收方式,并由各级林业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完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