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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佳路 2001-02-26 00:00

形式主义要人命

第9版(经济周刊)
专栏:经济茶座

  形式主义要人命
李佳路
  2000年12月25日,一场发生在河南洛阳东都商厦的大火吞噬了309人的生命。这是进入90年代以来,我国发生的第二大火灾事故,死亡人数仅次于发生在克拉玛依的特大火灾。
  事隔一个多月后的今天,我们再一次回首这一特大火灾事故,遇难者家属们撕心裂肺的哭声又一次扼住了我们的喉咙。如果东都商厦有良好的消防设施,如果东都商厦四层歌舞厅四周的楼道没有被铁栅栏封住,如果在地下二层施工的丹尼斯员工没有加班加点、突击生产,如果那位没有上岗证的电焊工没有进行违规作业……这些假设哪怕有一个成立的话,洛阳大火造成的悲剧就不会发生。
  早在1997年就发生火灾的东都商厦就被河南省列为全省40家重大火灾隐患之一,有关部门多次对其检查、督促整改,并且多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和停业整顿通知书,当地媒体也多次对其进行曝光。但是这样的单位为什么还能办歌舞厅?为什么歌舞厅还能在圣诞节违规经营?人们不能不认为这些督促检查流于形式,没有落到实处。
  从近年来发生的一些重大事故来看,安全生产中的形式主义正是戕害人们生命的罪魁祸首。形式主义的主要特征就是表面轰轰烈烈,实际上却是眼睛向上的“做秀”——声势造给领导看,文章写给领导读,口号喊给领导听。严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在形式主义看来成了你好我好大家好的好人主义——安全检查走过场,治理整顿避重就轻,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具体措施和要求,缺乏强有力的组织、制度保障。事故隐患在形式主义的庇护下越埋越深,一旦爆发就对人民生命财产带来严重损害。
  形式主义是安全生产的最大敌人。各级领导要以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切实转变作风,把安全生产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要拿出一部分资金来补欠账,消除事故隐患,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真正负起应有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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