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旭 |
2001-02-27 00:00 |
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分组会议 李鹏参加审议药品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等
第4版(要闻) 专栏:
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分组会议 李鹏参加审议药品管理法修正案草案等 本报北京2月26日讯 记者傅旭报道:今天下午,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对药品管理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两部法律修正案草案进行第三次审议。李鹏委员长参加了分组审议。 不少委员在发言中认为,药品管理法修正案草案三审稿在充分吸收了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作了修改,对群众普遍关注的药品质量、流通等问题,以及虚假广告误导患者的问题等都有了较为充分的反映,已比较成熟。常委会组成人员还对草案提出了进一步修改意见。有的委员提出,民族地区药品管理存在特殊问题,其管理对象不仅包括西药,还包括中药和民族药。但民族地区的药品管理任务重,设备陈旧,执法手段落后,希望能在有关法律,特别是药品管理法的实施细则中对此作出规定。有的委员对草案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提出修改意见,认为对中药材的经营必须具有经营许可证,否则一些假冒伪劣的中草药就有可能流入市场,危害人民健康。 委员们在审议中指出,民族区域自治法经认真修改,加大了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扶持力度,赞成提请本次会议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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