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光茂 |
2001-03-31 00:00 |
三取消 两调整 一改革 山东全面推开农村税费改革
第1版(要闻) 专栏:
三取消 两调整 一改革 山东全面推开农村税费改革 本报济南3月30日电 记者宋光茂报道:山东省农村税费改革于3月下旬全面推开,主要政策措施是“三取消两调整一改革”,即取消乡统筹费、农村教育集资等专门面向农民征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集资;取消屠宰税;逐步取消统一规定的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调整农业税政策;调整农业特产税政策;改革村提留征收使用办法。 为把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上的这项重大改革有条不紊地推进下去,山东省还对实施工作做出具体部署。从今年夏粮征收开始,一律按新的农业税收制度执行。以第二轮土地承包面积为依据核实计税土地面积,不重新调整农民已承包的土地,不得改变与农民的土地承包合同关系;以1994年至1998年主要农作物5年的平均产量为基数核定计税常年产量;费改税后,切实组织好农业税的征管工作,夏征期限不少于30天,秋征期限不少于60天,征收的具体工作由乡镇财政部门负责,也可委托粮食部门从收购粮款中代扣代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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