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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敬之 张鲁 瞿维 2001-03-31 00:00

歌剧《白毛女》的五十余年

第8版(大地·读书)
专栏:

  歌剧《白毛女》的五十余年
贺敬之 张鲁 瞿维
歌剧《白毛女》从1944年冬到次年春在延安创作和首演以来,时光已过去半个世纪又五载有余了。从1952年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修改本至今,也已过去了将近半个世纪。
  历经漫长岁月中的时代巨变和人世沧桑,作为这个创作集体中现仍在世的我们,在为现今改由中国青年出版社出重版本所写的这篇前言中,我们首先要表达的是生者对逝者的深深怀念。从1968年以来,已经有参与剧本执笔和音乐创作的六位同志相继离开了我们,他们是:向隅、马可、丁毅、刘炽、陈紫、李焕之同志。
  这几位同志都是延安时期与我们一同工作或学习过的老同志,是矢志不移为革命和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奋斗终生的人民的艺术家。他们每个人一生为事业做出的全部贡献,其中包括参加歌剧《白毛女》创作的劳绩,是我们永远不会忘怀的。
  自1946年歌剧《白毛女》在张家口正式出版以来,历次版本的封面或扉页上,作者署名均为:延安鲁迅艺术文学院集体创作;在这之下,是剧本执笔者和音乐作曲者的名单,其中包括先后参与写作的上述六位同志的名字在内。在这次重版本的正文中,对每位作者参与写作的每个不同部分,又分别作了署名。这样做,一是应歌剧史家研究工作的需要,也是应演出和出版单位具体确认作者著作权的需要,更是我们借以表达对逝者永志不忘之情的需要。
  此次重版的这个修改本,除收入1962年经过修改的全部文学剧本和音乐曲谱外,还保留了以前版本中作为前言或附录的几篇有关文字,这些文字,应当说都是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历史资料。
  “文革”结束后,被“四人帮”批判和禁锢了十多年的歌剧《白毛女》获得解放。从1977年至1995年,先后有不同演出单位根据各自排演的要求对剧本和音乐做过或小或大的修改。由于这些修改在观众、同行以及原作者中存有不同看法,特别是1995年不是由原作者参加的那次修改,不仅对重要情节、更对整个主题思想所做的重大改动引起了广泛争议。因此,现今重版的正式文本便只能仍然采用1962年的这个修改本了。
  但这决不意味着经过1962年修改后再不需要做进一步修改,更不是意味着以后再修改可以不再听取演出团体的意见了。事实上,不论1962年修改的当时,还是这次整理修改本付梓的今天,情况都不是这样。例如:虽然1962年修改本没有采纳此前由演出团体改过的喜儿在第二和第三幕中的两段唱词,但把第四和第五两幕不少段落进行压缩,却是接受演出团体和许多歌剧专家的意见而做出的。再例如:自1952年版本起,第四幕大春与喜儿山洞中相见尚未认出彼此时,有大春插问其间的一大段喜儿的独唱,这段唱一直未被舞台演出采用,但由于不少同行着眼于剧中人物感情抒发与剧情进展相吻合而给予积极评价,因此一直保留在正式文本之中。尽管如此,1977年以后,仍然接受了演出团体和另一部分歌剧同行的意见,对这一段作了另一种处理的尝试。
  总之,歌剧《白毛女》作为具有广泛群众性的集体创作,作为在毛泽东文艺思想指导下产生的表现人民群众斗争生活并力求能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一部探索性的民族新歌剧,无论以往和今后,都需要接受人民群众的检验,都需要为继续提高而不懈地向广大观众、读者和同行们学习,吸取舞台实践的经验和文艺批评的意见,这是毋庸置疑的。
  另一方面,在各个时期出于不同欣赏趣味、艺术观、价值观和不同思想立场的各种不同意见,则要求我们学会辨析、择善而行,这自然又是不言而喻的。
  在艺术表现问题上,如何看待和克服音乐效能发挥不足和歌剧艺术形式不够完整的缺陷,是在肯定民族化、群众化的前提下吸取西洋歌剧经验,在不削弱文学性、戏剧性的前提下增强音乐性,在为内容服务的前提下寻求综合性艺术形式的统一与完整,还是与此相反,忽视民族风格和民族艺术经验,离开人民文艺应有的革命创造精神,以西洋歌剧为惟一圭臬,独尊某一类西洋大歌剧为标准模式,否则便是艺术水平低下,甚至不能算是“歌剧”?
  “文革”前夕和“文革”期间,由于杨白劳被逼自杀的情节和喜儿逃出黄家前性格发展的渐进过程,被指责为宣扬资产阶级人性论和站在地主阶级立场歪曲、丑化劳动人民形象,从而构成剧本执笔者“反对革命文艺路线”的一项重大罪状。
  八十年代后期,特别是近几年来,批判的角度则转到完全相反的方向。在一些人的笔下和口中,它又被说成了是“极左路线下的产物”。他们认为黄世仁与杨白劳两方只是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剥削者、压迫者和被剥削者、被压迫者之间的关系,解决纠纷应当是按照经济法规偿还债务而不该搞阶级斗争。他们为喜儿重新设计的“活法”是跟着杨白劳开豆腐店挣钱发家,完全抹杀旧中国剥削压迫制度的存在。在他们看来,作品突出表现的阶级斗争主题和鲜明的倾向性,正是他们所指的所谓“解放区文学的党派偏狭性”,是应当从根本上给予否定的。作为这一创作集体的成员,不论是逝者和生者,从旧中国到解放区到新中国,大半生的所见、所识和亲身经历都在告诉我们:阶级斗争是客观存在。“旧社会把人逼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的主题来自铁铸的事实。在这样的根本问题上,要抹杀历史真实,颠倒人间是非,翻转历史定案,是完全站不住脚的,因而是我们绝对不能接受的。
  此外,我们还必须要说的是:近几年思想文化领域不断出现的许多更重要的事例在提醒我们,某些人假借“改革”之名公开呼号要“告别革命”、“消解主流意识形态”,这决非虚言,更非戏说。他们的大量言行表明,所谓“告别”本就是消解、否定和反对之意。不仅要否定和反对从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各个时期的革命行为,同时要消解和否定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为核心的革命精神。不仅要以他们的意识形态为指导改写中国百年历史,更在于要改变中国社会主义的前进方向。而改写中国新文化的历史,否定自鲁迅以来的革命文化传统,正是他们总体要求的一部分。
  对此,我们这几名身心犹在的文艺老兵,不能不同广大文艺工作者和广大人民群众一起,不论在何种情况下都要对他们说“不”!因为历史的真实面貌和前进方向是决不能随意篡改的。
  (本文为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的《白毛女》前言,本报发表时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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