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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04-30 00:00

涉税重案大曝光

第10版(财经广场)
专栏:

涉税重案大曝光
  编者按: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一个良好的税收环境,近年来国家税务总局按照国务院提出的“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方针,采取了各种有效措施,加大了对偷、骗、抗税违法犯罪活动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偷骗抗税等涉税犯罪分子。
  4月24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一批涉税案件,予以曝光。
  依法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要按照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自觉申报,依法纳税。偷、骗、抗税行为将依法受到查处。
  广东10人团伙:骗税4000余万
1999年6月,岳阳市国税局发现岳阳市长江珠宝首饰有限公司1999年1月7日从广东潮阳翠鹏珠宝首饰有限公司购进珠宝、铂金饰品,销往浙江老凤祥首饰厂等单位,营业额高达1.3亿元,而在岳阳的税负率仅万分之三。经公安机关缜密侦查发现,广东“翠鹏”公司已名存实亡,“翠鹏”公司开至岳阳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是假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挖出了以广东潮阳人蔡逸生为首,利用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国家税款的10人犯罪团伙。1999年3月开始,蔡逸生一伙先后利用“岳阳市银苑贸易公司”和自设的“长江公司”、“岳阳市潇湘首饰有限公司”的名义,大量使用假增值税发票和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97份,价款2.6亿元,税款4427万元,价税合计3亿元。此案涉及广东等16个省、市81个单位。目前,已批捕犯罪嫌疑人6人,刑事拘留3人,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柳州劳联案:骗完增值税骗退税
  根据群众举报,1994年10月柳州市国税局对柳州劳联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对外经济贸易公司、中国机械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柳州分公司进行了稽查。经查,犯罪嫌疑人郑猛伟、周子羽、吴铁雄和周旭尧于1994年5月至11月间,伙同上述三户企业以“代销代理”为幌子,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税。全案共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31份,价税合计3.66亿元,税款5320万元。其中,该三户企业非法抵扣税款1489万元,骗取出口退税款1756万元(174万元因案发未予办理退税)。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已对此案作出终审判决,主犯郑猛伟被判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执法机关共追缴款物折合人民币1270多万元。
  沈阳港深:假合资骗取优惠
  2000年6月至9月,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查处了沈阳市港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偷逃税款1501万元,滞纳金2503万元,合计4004万元,这是辽宁省地方税务局成立以来查处的第一大要案。
  沈阳港深房地产开发公司是1992年7月由沈阳市土地综合开发公司、香港兴益发展有限公司和深圳深安企业股份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由于港方资金不到位,其股权于1995年已被终止。但港深公司却一直未向登记主管部门进行说明,也未变更税务登记。更为严重的是,1997年港深公司还自己购买外汇并出具假的港方验资报告,以骗取税收优惠。
  哈尔滨正联:假公司倒卖发票
  2000年6月,哈尔滨市国家税务局在实施发票专项检查中发现哈尔滨市正联物资经销有限责任公司已被认定为失踪企业,但其失踪前却领购了发票20本。
  经查,该公司系犯罪嫌疑人王良骥、王佰军、郭彦祥等人利用虚假资料注册的虚假公司。专门骗购、倒卖、虚开增值税发票。截至2000年12月末,已核实涉案发票1670份,已经申报抵扣税款786万元,目前这些损失已全部挽回。
 白云信用社:混乱账目为逃税
  2000年4月,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在对广州市白云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的稽查中发现,这家金融企业财务管理混乱,存在严重偷逃税款的行为。根据国家税法,应补缴税、费、罚款、滞纳金合计1419万余元。
  该企业纳税观念淡薄,财务管理混乱。1995年至1997年间,白云联社基本处于失控状态,原副主任肖某未经正常放贷审批手续,指使财务人员以转账、提取现金的方式先后19次从白云联社账户上提走3824万元。这笔以项目工程款名义挪用的资金在财务核算上是划出去了,实际却不是用于搞工程,致使账目混乱。
  1998年7月白云联社早已投入使用的营业用房,却一直未入“固定资产”账目,构成偷逃房产税的行为。而在其“固定资产”账目中以建设网点营业用房名义,花费2930万元购入的一处房产,实际上购买的是一块土地的使用权。2000年7月,白云联社以3000万元的价格转让了该土地的使用权。但白云联社既没有和对方签订合同,也没有开具发票,目的在于故意混淆其所得性质以逃避有关税费。
  重庆重达:虚开发票“专业户”
  2001年1月17日,重庆重达服装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许正升因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被捕。至此,“金税工程”在五省四市开通后通过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查出的第一例虚开增值税发票案进入了司法程序。
  经查,重庆重达公司取得的25份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伪造虚开的假发票。这些发票是重达公司于2000年5月成立后,从广东购进伪造的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内容填写的江苏常州、扬州两公司均为伪造,同时盖有伪造公司的公章,价税合计2220万元,进项税额323万元。除此之外,该公司声称从北京两户企业取得的242份手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是该公司以700元的价格从北京购买的假发票,价税合计2672万元,进项税额388万元。
  调查证实:重庆重达服装有限公司属无货、无资金、无生产经营场地、无业务经营活动的企业,是一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专业”公司。该公司法人许正升在外地购进以上虚假发票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回重达公司进行抵扣。
  宁波华能:偷税玩弄“空手道”
  2000年2月,通过稽查其他企业得到的线索,宁波市地方税务局对宁波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了税务稽查。经查,宁波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存在严重的偷逃税行为,偷逃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教育附加费等,税、费、罚款共计540余万元。
  宁波华能房地产开发公司注册于宁波保税区,注册资金2000万元,主要经营项目为房地产开发。其偷税的手段之一是拆东墙、补西墙,玩弄“空手道”。1998年9月,为应付税务机关检查,华能公司将高塘花园项目销售中代扣的固定资产方向调节税拼凑出285万元,用以抵缴和义路房产销售应缴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构成严重偷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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