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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兴 2001-04-30 00:00

打击涉税犯罪涉税犯罪涉税犯罪决不手软——访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崔俊慧

第10版(财经广场)
专栏:

  打击涉税犯罪涉税犯罪涉税犯罪决不手软
——访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崔俊慧
本报记者 李建兴
记者:今年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国家税务总局曝光了7起涉税案件,这样做的出发点是什么?
  崔俊慧:今年是全国税务系统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的第十个年头。今年税收宣传月活动主题是“税收与公民”。宣传月期间,总局曝光7起涉税案件,这是继1998年曝光“金华税案”等重大涉税案件之后的又一重要举措。
  近年来,不法分子偷骗抗税手段不断翻新,团伙化、智能化犯罪特点进一步显现,作案手段更加隐蔽,不仅使国家税款大量流失,而且严重地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原则。为了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营造一个良好的税收环境,全国各级税务机关加大了对偷骗抗税违法犯罪活动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偷骗抗税等涉税犯罪分子。“九五”期间全国税务稽查机关共检查1670万户,查补收入总额2047.18亿元。
  全国税收宣传月期间,我们将查处的一部分涉税案件予以曝光,不仅是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促进依法治税工作的需要;也是保证企业公平竞争,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效运行的需要。同时,对维护国家的税收秩序乃至经济秩序都有着积极的意义。
  记者:今年全国税务系统打击涉税犯罪的重点是什么?
  崔俊慧:为贯彻和落实好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的精神,今年全国税务系统将着力整顿税收秩序,加大对涉税案件的查处力度,严厉打击各种涉税犯罪。工作的重点有三个方面:一是严厉查处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的犯罪活动。要在巩固国务院打击骗取出口退税专项斗争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针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强化监管,切实遏制骗取出口退税的势头。二是严厉打击各种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为手段的涉税犯罪。不仅要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作为重点,而且要加大查处、打击力度,并在全国范围内组织集中的专项大检查。三是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和稽查。根据个人所得税征管中出现的新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总之,任何形式的涉税犯罪一经发现,税务部门都将一查到底,决不手软。
  记者:今后国家税务总局将采取什么措施防范和打击偷、骗、抗税活动?
  崔俊慧:今后,全国税务系统要继续坚持宣传教育与严厉打击并举的方针,防范和打击偷骗抗税活动。一方面,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加大税收宣传的力度,加强税法知识的普及,让全社会的公民都来了解税收、关心税收、支持税收,形成全社会依法治税、协税护税的良好环境。另一方面,各级税务机关将在加强税收管理的基础上一如既往地查处偷骗抗税等涉税案件,严厉打击涉税犯罪行为,对涉税犯罪分子一查到底,决不姑息。一要通过完善税制,强化征管,堵塞漏洞;二要加快“金税工程”建设步伐,运用高科技手段,提高税务系统反偷骗税的能力,进一步加大税务稽查力度,严厉查处涉税大要案,进一步遏制和震慑犯罪;三是加强税务队伍建设,对税务干部执法行为实施有效的监督制约,最大限度地减少税收流失。
  压题照片为一名涉税犯罪嫌疑人被沈阳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李成志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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