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辉 |
2002-07-31 00:00 |
人事部、国家工商总局作出决定 追授胡学勤“模范公务员”荣誉称号
第4版(要闻) 专栏:
人事部、国家工商总局作出决定 追授胡学勤“模范公务员”荣誉称号 本报杭州7月30日电 记者李丽辉报道:人事部、国家工商总局今天召开会议宣布,为表彰胡学勤同志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树立新时期工商行政管理干部的崭新形象,人事部、国家工商总局决定追授胡学勤同志“模范公务员”荣誉称号,并号召全国工商系统广大干部向胡学勤同志学习。 国家工商总局局长王众孚在会上指出,胡学勤同志是一名普通的基层工商干部,他认真执法,挺身而出与暴力抗法分子坚决斗争,最后英勇牺牲。胡学勤同志是“三个代表”的忠实实践者,是国家公务员的模范代表。全国工商系统广大干部要学习胡学勤同志忠于职守,无私无畏,勇于负责,爱岗敬业的精神,以胡学勤同志为榜样,切实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把好市场主体的入门关,当好市场运行的裁判员,做好市场秩序的坚强卫士,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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