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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祯文 2002-07-31 00:00

请群众“挑刺”

第11版(热点与对话)
专栏:

请群众“挑刺”
广西柳州市鱼峰区法院院长 何祯文
  广西柳州市鱼峰区法院:1999年,荣获“全国法院模范集体”称号;2000年,分别被广西政法委、区高院评为“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人民满意的法院”;2001年,被评为全国法院系统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先进单位。
  几年来,我院认真学习、坚决实践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以人民满意为标准,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主题,抓队伍、抓审判、抓改革,切实转变审判作风,在当地群众中树立了“公正、高效、文明、廉洁”的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是非曲直由人民法院裁决,法院工作由人民群众评判。我们一方面实行“阳光作业”,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公开审判程序、规定,设立监督栏、监督信箱,方便群众诉讼。另一方面,我们“走出去、请进来”,请群众“挑刺”。每年,我们组织干部深入企业、街道征求意见,定期召开人民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执法监督员座谈会以及街道干部、居民群众、企业干部座谈会,虚心听取意见、认真改进工作。
  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我们揪住不放,一抓到底,全力改正;对办案质量不高的,办案人员要检查原因;对办案超审限的,办案人员要被责令在大会上检讨;既抓竞争上岗,又抓末位学习;对典型案例还要书面通报,组织全院人员进行讨论,做到“通过案件查问题,透过别人看自己”。
  通过司法改革,我们初步实现了“大立案、精审判、重监督、强执行”。几年来,我院干警中没有出现违法违纪的人和事。(附图片)
何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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