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乐军 |
2002-07-31 00:00 |
执行也要讲“艺术”
第11版(热点与对话) 专栏:
执行也要讲“艺术” 重庆江津市法院审判员 封乐军 执行讲“艺术”,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新要求。 近年来,法院执行工作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 由于种种原因,执行工作面临着一些困难和阻力。但是,只要我们本着对党的事业的忠诚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崇高责任感,进一步改进执行作风,杜绝简单粗暴、违法违纪,正确处理执行中的矛盾、纠纷,就能够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不安定因素——从这个角度说,讲求艺术的执行方式,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公正与效率的要求,也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新时期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要求。 所以,执行一定要讲“艺术”。这种“艺术”在具体的执行工作中十分有效,我在执行工作中也是这样做的。为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我苦口婆心地向当事人宣讲法律,做好思想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有这样一起执行的案子。中国银行江津支行申请执行江津市再生资源总公司和江津市物资回收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二被执行人同为困难企业,执行难度相当大,我抓住申请执行人债权转让这一时机,6次与中国资产管理公司商谈案件执行问题,10次召集二被执行人商讨抵押资产变现,4次召集职工解决安置问题,积极协助被执行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商有偿转让抵押物,终于在2000年10月31日促成协议的签订,获得96万元的满意价,清偿了东方公司全部债务,满足了企业职工安置费用,圆满结案。(附图片) 封乐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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