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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达 2002-07-31 00:00

人民代表的声音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热门话题

人民代表的声音
建达
  据《京华时报》等首都几家报纸报道,近日,一位市民带着妻子和女儿,从北京市区来到门头沟区一段干涸的河道内玩耍。该河道上游不到5公里处的一家水电站,在没有任何警示的情况下突然放水。汹涌而至的大水顷刻间将母女俩卷走。两个美丽的生命就此终结。据记者追踪报道称,这样的悲剧年年发生,去年遇难的是一个刚参加完高考的18岁青年,前年是一个十二三岁的男孩……一些人不负责任的行为,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惨剧。
  人类历史中,免不了天灾人祸。有道是:天灾难防,人祸可避。像京郊这家水电站,汛期几乎每天都要放水,大水对于不知情的游客可能造成的危害,是可以预知的。在我们国家,人的生命最宝贵。为了做到万无一失,放水的一方完全可以提前通告游客,或者在危险地段设立警示牌,或者采取更有效的措施,防止生命受到伤害。但是,这家水电站的管理者没有这么做,而是年年放水年年出事故。可以说,这是典型的人祸!出了事故,就要总结教训,亡羊补牢。可惜,他们一直固执地认为,他们是奉命放水,责任不在他们。
  事故发生后,几个“有关部门”互相推委、各找托词,受害者家属的声音变得十分弱小。当然,受害者家属可以运用法律,为不幸遇难的母女讨回公道。但是,能否保证悲剧不再重演,能否追究失职者的责任,能否引起这些单位的领导对安全作业的重视等等,却不容乐观。这使我想起了也是发生在最近的一件事。7月初,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的几位农民,收到了青岛铁路分局的20万元赔偿金。4年前,5个村民在获准通过铁路道口时,被火车撞死。当初,有关部门极力推卸责任。山东省20名人大代表先后四次为此事提写议案,最终为村民讨回了公道。同时,也促使铁路部门采取措施,杜绝类似事故。
  当危及人民生命财产的事故发生时,人们在寄希望于政府的处理、社会的援助和法律的介入的同时,还极想听到各级人民代表的声音。从某种意义上说,人民代表的监督,对于揭露腐败现象、官僚主义,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等,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民代表是通过层层选举产生的。对他们,选民寄予殷切的希望,赋予神圣的责任。人民代表可以依据法律赋予的权力,充分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如在“水淹游客”事件中,当地的人民代表可以联名质询水电站的主管部门,要求追究失职者的责任、要求采取事后补救措施等等。河南的几位来自基层的全国人大代表,就坚持数年,为一个蒙冤的公民奔走呼号,最后维护了这位公民的合法权利。北京海淀区的一位全国人大代表,认真听取群众意见,注重调查研究,依法行使人民代表的监督权,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情况,解决了许多平常很难解决的问题。这些优秀的人民代表,为大家做出了榜样。事实说明,人民代表的行动,与法律行为和行政行为相结合,与舆论监督相结合,就能更有效地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保证社会更加稳定、更加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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