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剑红 |
2002-10-31 00:00 |
国家计委发出通知要求建立农村价格监督网络
第2版(要闻) 专栏:
国家计委发出通知要求 建立农村价格监督网络 本报讯记者朱剑红报道:为贯彻中央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工作要求,国家计委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全国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建立农村价格监督网络。在乡(镇)设立价格监督站,在村(庄)聘请价格监督员,形成县(区)、乡(镇)、村(庄)三级价格监督网络,全方位覆盖农村市场,进一步加强农村价格管理工作。 通知提出,乡(镇)价格监督站可单独设置,也可设置在乡镇政府有关行政机关。机构编制和人员自行调剂,也可以实行兼职的办法。聘请村(庄)价格监督员应当坚持义务、自愿的原则。乡(镇)价格监督站、村(庄)价格监督员的工作职责是:宣传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协助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落实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调查、反馈涉农价格和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并协助价格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举报价格违法行为;协调价格矛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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