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泽生刘乃义汪黎军 |
2002-10-31 00:00 |
丹东交警支队把好党员发展关
第10版(党的建设周刊) 专栏:党建纵横
丹东交警支队把好党员发展关 本报讯近年来,辽宁省丹东市交警支队党委在党员发展工作中,坚持入党前高标准,入党时严把关,入党后重培养,确保了新党员的质量。 支队党委制定了发展党员的五条标准。选定“苗”后,尽可能把发展对象放到重要的岗位上压担子,使其未进党的门先做党的人。对发展党员严格履行入党程序。对新党员建立跟踪考查制度、组织入党后再培训、举行重温入党誓词活动等,使他们以更高的标准来规范和约束自己。1997年以来全支队发展的55名党员,都已成为支队建设的中坚力量,其中有16人走上副科级领导岗位,有1人成为省级先进人物,15人成为市级先进典型,群众满意率为100%。 (徐泽生刘乃义汪黎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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