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荒谬的“孝敬”观 --]

人民日报1946-2003在线全文检索 - 论坛 -> 2002年10月 -> 荒谬的“孝敬”观 [打印本页] 登录 -> 注册 -> 回复主题 -> 发表主题

许书琴 2002-10-31 00:00

荒谬的“孝敬”观

第11版(读者来信)
专栏:读者论坛

  荒谬的“孝敬”观
  江苏射阳县许书琴
  江西万载县株潭镇原党委书记晏志平因受贿34万元被查处后,剖析自己的犯罪原因时竟说出这样一番话:“我在株潭是父母官,为人民做了一点事,为企业做了一点工作,人民、企业像儿女孝敬父母一样对待我也是应该的,我是可以不推辞的。”
  儿女孝敬父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宗旨。晏志平的“孝敬”观是对传统美德的亵渎,是对党的宗旨的背叛。正是因为有了如此荒谬的“孝敬”观,晏志平才敢于让辖区的人民、企业像孝敬自己的父母一样给他“进贡”,心安理得地收受“贡品”,最终成了人民的罪人。
  时下,确有少数党员干部把自己看成是人民群众的“父母官”。尽管有的人嘴上没说,但他们的行为确实在有意无意地显示自己是“为民做主”的“父母官”,甚至习惯于在人民群众面前作威作福。
  党员干部是人民的公仆,人民是“衣食父母”,这一点任何时候都不应忘记,更不能本末倒置。对待人民群众理应像对待自己的父母一样孝敬、爱戴,对人民群众要求办的事,要像对待父母交办的事情一样认认真真、无怨无悔、不求回报地办实办好,决不可以一边拿着人民的俸禄,一边还盘算着如何让人民群众来“孝敬”自己。
  党员干部来自人民、代表人民,只有时刻用“三个代表”这把尺子,衡量自己是否在其位、谋其政、思事业、做贡献,是否履行公仆职责,才能更好地实践党的宗旨。


查看完整版本: [-- 荒谬的“孝敬”观 --] [-- top --]



Powered by phpwind v8.7 Code ©2003-2011 phpwind
Gzip en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