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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继军 2002-12-31 00:00

厦门向特困户发放救济金

第4版(要闻)
专栏:扶贫济困送温暖

  厦门向特困户发放救济金
本报厦门12月30日电记者余继军报道:为让特困群众过好新年,厦门市政府日前决定,在春节前向困难职工、残疾人、城乡无固定生活来源的特困户发放特困救济金。
  12月27日,厦门市市长张昌平到市总工会现场办公时强调,救济金将采用公开透明的方式,通过社区和工会组织进行发放,并且将张榜公布,资金来源由市、区两级政府筹措。
  春节临近,厦门市委、市政府已经确定了多项扶贫帮困政策,要求各级各部门做到五个确保:确保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确保员工工资按时发放;确保离退休人员退休金准时足额发放;确保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按时发放;确保新学期包括外来常住人员子女在内的所有儿童都能按时上学。
  张昌平在调研中特别强调,领导干部一家一户走访,送上救济金,一不是为上电视,二不是只为发钱,关键是要让群众感受党和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这是各级干部义不容辞的责任。特困救济金之所以要张榜公布,就是要防止扶贫帮困中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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