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向前 |
2002-02-28 00:00 |
人事部颁布《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
第4版(要闻) 专栏:
人事部颁布《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 本报北京2月27日讯记者单向前报道:明确规定公务员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的《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近日由人事部颁布实施。 行为规范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公务员履行基本义务和重要责任的根本要求。建立公务员行为规范,是教育、引导广大公务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从思想上构筑反腐倡廉、拒腐防变防线的一项重要措施,是规范公务员依法行政的迫切要求,是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的必然要求。 颁布实施的《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主要有八个方面的内容:政治坚定、忠于国家、勤政为民、依法行政、务实创新、清正廉洁、团结协作、品行端正。 《国家公务员行为规范》是广泛听取意见,经过充分讨论,历经多次修改形成的,具有鲜明的时代性。它以公务员履行职责、执行公务中应遵守的行为规范为主,兼顾公务员作为社会人应遵守的行为规范,对近年来群众反映的公务员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容易滋生腐败的行为也作了约束性规定。行为规范还从普遍适用的角度出发,对公务员最基本的行为作出明确规定,有利于各地区、各部门根据自身特点和需要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和细则。行为规范注重自律与他律的统一,既强调引导公务员加强自身道德修养,严于律己,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又强调依靠法制等多种手段,监督规范的实施。 据介绍,随着行为规范的出台,人事部将通过开展行为规范教育活动,从宣传教育入手,以多种形式的活动为手段,以制度为保障,全面推进公务员队伍作风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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