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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 2002-02-28 00:00

重回社会——贵州省一名“法轮功”痴迷者转化小记

第8版(综合)
专栏:

  重回社会
——贵州省一名“法轮功”痴迷者转化小记
成文
陆秋安,一个出生在贵州习水县农民家庭的干部,起初因为健身和逃避社会现实等原因练习“法轮功”,后痴迷其中,不能自拔。在国家明令取缔邪教“法轮功”组织后,他仍然纠集“法轮功”人员扰乱社会秩序,于1999年10月受到劳动教养3年的处罚。这样一个“法轮功”痴迷者,党和政府是如何对待他的呢?他又是如何转变的呢?
  进入劳教所的陆秋安,不服管教,强行练功,还搞绝食,成天为邪教“法轮功”鸣冤叫屈。2000年的春节来临了,这是陆秋安43年以来度过的最凄冷的春节,抛弃亲情的他无人探望,身冷、心冷融为一处,寒意倍增。自认为可以放下名、利、情,可以放下人间一切的“大法”弟子,也沉浸在“家人也不要我了”的失望中。负责帮教的干部了解到这种情况,及时为他调剂了衣被,还放弃春节假期,多次安慰、开导陆秋安。管教干部胜似亲人的关怀,使他从心底消除了敌意,接受了劳教的事实。
  帮教干部了解到陆秋安祖祖辈辈都是贫苦农民,是党培养了陆秋安,使他受到了高等教育,成为有13年党龄的干部。于是循循善诱地疏导教育他,用党章的要求来比照他的言行,使自以为无人能辩驳的他开始感到理屈词穷,终于承认自己违反了党章中“个人服从组织,全党服从中央”的准则要求,认识到因为练习“法轮功”被开除党籍是应该的,并表示无论自己被如何处理,对党的感情永远是真挚的,仍然热爱党。帮教人员趁热打铁,指出劳教所是代表政府管理的,你不遵守纪律,不服管教,岂不是言不由衷吗?关怀与批评,真情与法律,促使陆秋安停止了公开练功、绝食等行为。
  针对陆秋安销售“法轮功”书籍、音像制品没赚过一分钱的自慰心理,帮教人员给他算了一笔账:按《法轮功》当时售价10元一本计算,成本最多不过2元钱,差价8元钱,全国的“法轮功”人员人手一本,就是上千万元,这还不包括其它音像制品和相关书籍。“这钱我没拿,功友没拿,除了李洪志无人敢拿”。触目惊心的数字,震惊了自视清高的他。至此,陆秋安开始了真正的反思,逐步明白自己真的上当受骗了,明白自己心甘情愿地充当了邪教“法轮功”的走卒。
  深深懊悔的陆秋安心中充满了激愤,写下了十分深刻的《悔过书》,认真分析了自己迟迟没能转化的原因,诉说了自己上当受骗的过程,揭露了李洪志骗人的伎俩,并感谢政府和帮教人员对自己的拯救。
  去年上半年,劳教所根据党和政府宽严相济的政策,及时兑现奖惩,陆秋安得到所外执行的奖励。半年多过去了,劳教所的同志得到了令人高兴的消息——陆秋安表现良好。随后,按照政策,又为陆秋安办理了提前解除劳动教养的手续。陆秋安终于重新回到了亲人和社会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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