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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心强 2002-06-26 00:00

辽宁 完善社会救助网络

第12版(民主与监督)
专栏:

辽宁
完善社会救助网络
赵心强
  今年,在辽宁抚顺发生震惊全国的“小兰”案件后,社会方方面面对小兰伸出了援助之手,这也带动了全社会对处于困境中妇女儿童权益问题的关注。
  救助体系和救助行动充分体现妇联维权工作中人文关怀的特点。辽宁省妇联于1998年建起法律援助中心妇女联络部,各市、县也相继建立。目前,全省市、县(区)妇联均建立妇女法律援助接待处,形成省、市、县(区)三级网络。4年来,受理法律援助案件60件,代书法律文件500余件。
  为救助遭受家庭暴力暂无家可归的妇女儿童,省妇联2000年在全国成立了省级第一家“妇女避救站”,之后13个市和部分县、区相继成立家庭暴力避救中心,全省已接受避救妇女60多名,使受害妇女得到物质上、心理上的帮助和安慰。
  为对权益受侵害特困妇女儿童给予经济上的救助,辽宁省妇联协调民政厅、辉山乳业公司、体育福利彩票中心等设立了妇女儿童维权救助金17万元。辽宁还在全省范围开展了“救助贫困母亲行动”、救助失学女童的“春蕾助学”活动和救助灾区特困妇女儿童等专项社会救助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几年来,各级妇联动员女企业家、慈善机构、新闻媒体、爱心人士为特困妇女儿童捐资捐物达千万元,使1万多名失学和即将辍学女童重返校园。
  为解决家庭暴力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问题,省妇联与省公安厅联合在2000年起开展了“110”家庭暴力报警特别服务。到去年末各市、县、区普遍成立了“110”报警中心,基层派出所建立了家庭暴力投诉站,挂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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