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晓森 |
2002-06-29 00:00 |
公安部举行三级警监授衔仪式 全国已有授衔人民警察近一百七十万人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公安部举行三级警监授衔仪式 全国已有授衔人民警察近一百七十万人 本报北京6月28日讯 记者柳晓森报道:今天,在人民警察警衔条例颁布10周年前夕,公安部为226名干警举行三级警监授衔仪式。公安部的统计数字表明,我国目前已有授衔人民警察近170万人。 1992年7月1日,《警衔条例》经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颁布实施。这是我国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标志着人民警察队伍的法制化、规范化建设迈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据了解,警衔制度实施10年来,在我国已经日趋成熟和完善,各级人民警察的比例结构实现了科学和合理。据统计,在近170万授衔人民警察中,各级警监约4000人,各级警督约42万人,各级警司约100万人,各级警员约22万人。 警衔制度大大促进了我国人民警察的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提高。全国公安机关逐步建立健全了公安民警录用辞退、考核培训、奖惩任用以及警种岗位规范等一系列符合人民警察特点的制度和办法,推进了公安队伍的革命化、现代化和正规化建设;结合人民警察的职业特点,充分发挥警衔制度在建立激励机制、竞争机制和淘汰机制上的作用,增强了人民警察的责任感、紧迫感和组织纪律性,激发了队伍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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