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多为渔民想一想 --]

人民日报1946-2003在线全文检索 - 论坛 -> 2003年06月 -> 多为渔民想一想 [打印本页] 登录 -> 注册 -> 回复主题 -> 发表主题

2003-06-30 00:00

多为渔民想一想

第15版(三农天地)
专栏:编辑点评

多为渔民想一想
  江苏东台的渔民之所以如此郑重地提出“海域使用金”问题,是因为祖祖辈辈海洋就是他们的衣食父母。海域使用金问题事关渔民的切身利益,他们不能不搞个明白。
  这笔海域使用金究竟该不该收?虽然海域使用管理法规定,单位和个人使用海域,应当缴纳海域使用金,但同时规定,“对渔民使用海域从事养殖活动收取海域使用金的具体步骤和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到目前为止,在国家公布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目录中,并没有海域使用金的收费条款。因此,对渔民收取海域使用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那么,为什么还有一些地方、一些部门至今还收取这笔费用呢?说他们不知道《暂行规定》在相关法律颁布之后已经失效,恐怕有些冤枉。但也很难排除他们心怀侥幸———没人制止,能收则收,打“擦边球”。这个“擦边球”打得实在没有道理。
  且不说此做法没有法律依据,如果多为渔民想一想,也不该打这个“擦边球”。海域是沿海渔民最主要的生产资料,也是其基本的生活保障。目前渔民遇到了新的挑战———随着新的海洋制度实施,我国渔民海洋捕捞受到限制,而近海渔业资源锐减,几十万捕捞渔民面临着转产转业的局面,许多渔民的生产、生活遇到了实际困难。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渔民由捕捞转向养殖,走上了新型的渔业发展之路。可以说,他们为生态保护和渔业可持续发展,尽了职责,承担了压力,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对他们应该积极扶持,多加帮助。减轻农民经济负担,促进社会稳定协调发展,是当前的一件大事。从维护渔民利益,维护渔区社会经济稳定发展的角度看,没有依据,还是别急着收费的好。


查看完整版本: [-- 多为渔民想一想 --] [-- top --]



Powered by phpwind v8.7 Code ©2003-2011 phpwind
Gzip en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