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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5-11-29 00:00

青年团中央和教育部关于支持全国少年儿童开展“小五年计划”活动的联合指示

第2版()
专栏:

青年团中央和教育部关于支持全国少年儿童开展“小五年计划”活动的联合指示
一、我国人民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公布,大大鼓舞了少年儿童的爱国热情。最近,北京市、江苏省宜兴县、辽宁省复县松树区的小朋友,都举行了市、县、区的少年儿童代表的集会。他们倡议在小朋友中开展“小五年计划”的活动,为五年计划做些有益的事情,例如:栽培植物、饲养动物、帮助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家庭做事等等。我们认为这一倡议非常好,它正是我国少年儿童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表现。这一活动是少年儿童感兴趣的和力所能及的,过去,少年儿童已经为祖国做了许多有益的事情,这次“小五年计划”的活动,就是在过去的基础上,更有组织更有计划地进行,它将使少年儿童更好地从这一活动中受到教育。因此,我们应该大力支持这一倡议,并且号召全国九周岁以上的小朋友参加“小五年计划”的活动。通过这
一活动,我们可以培养少年儿童的爱国主义思想、社会主义劳动观点,并且可以使他们在劳动中学到实际的生产知识与技能,同时还将为祖国增加一些财富。我国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时期还有两年,这两年中,如果全国九周岁以上的小朋友每人每年种一棵向日葵,每棵收四两葵花子,则将为祖国增产葵花子三千八百万斤,榨出的油可供一百六十万人吃一年,如果每年每个农村小朋友拣回二斤粮食,两年中则可拣回二亿一千二百万斤粮食,可以供给七百多万人吃一个月。
把少年儿童为祖国做有益的事情的活动,定名为“小五年计划”,是因为它反映了少年儿童帮助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美好愿望,使少年儿童的公益劳动和第一个五年计划更紧密地联系起来,对少年儿童有更大的号召和鼓动的力量;同时通过“小五年计划”的制定,也可以使少年儿童学习订简单的计划和执行计划。但是,应当指出:少年儿童的“小五年计划”和国家的五年计划是有区别的。在全国少年儿童中开展“小五年计划”的活动,并不是要自上而下地订出全国或全省的“小五年计划”,要求少年儿童来实现,而是以学校为单位,根据当地的条件,订出切实可行的简单计划作为课余活动的内容。这种计划并不要求系统或全面。有组织的校外少年儿童,也可以根据他们的条件来制定简单的计划。
二、“小五年计划”的活动内容,一般可以有以下六项:栽培植物(如种向日葵、蓖麻、植树采集树种等);饲养动物(如养鸡、养鸭等);帮助农业生产合作社和家庭做事(如拣粮食、积肥、捕捉害虫害鸟、推广新品种等);帮助学校制作简单的教学实验用品(如采集标本、制造模型、仪器等);绿化环境绿化学校(如在村前村后,河边,路旁,住宅周围和学校周围种树、栽花等);做“小先生”,做为一个辅助力量帮助党和政府做扫除文盲工作(如教爸爸妈妈和邻居识字,给识字班读报等)。
各地可以因地制宜,选择其中可行的事情,或其他当地可行的事情来做。为了更好地动员和组织少年儿童参加这一活动,各地中小学可以召开全校少年儿童大会,各市、县团委可以召开全市县少先队员代表会议,阐述这一活动的意义,发挥少年儿童的积极性,讨论和规划这一活动的办法。
三、“小五年计划”活动是课外活动的内容之一,其主要目的是对少年儿童进行教育,因此活动成绩主要不在于少年儿童完成数字多少,而在于是否有良好的教育效果。要防止好高骛远贪多的偏向。在进行活动的时候,必须照顾少年儿童体力条件和年龄特点,并且在课余时间和成人指导下进行,不得妨碍他们的功课和健康;要注意城市、乡村的不同条件,不要向少年儿童提出过高过多的不切实际的要求。计划务必订得简单、切实可行,能做什么,计划里就订什么。能做多少,计划里就订多少。为配合小学的生产劳动教育的实施,小学学生所进行的“小五年计划”的活动应当紧密地与教学工作相结合;在活动中要注意发挥少年儿童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他们的集体主义精神。
“小五年计划”的活动是一个长时期的经常性的活动,因此,不应当把它当作临时性的突击任务,不要追求数字,但是也要防止不订计划、有始无终的偏向。少年儿童的劳动成果,除某些可以献给国家以外,其他的可以作为他们集体订购书报、添置文化体育用品的经费。如系少年儿童分散在家庭劳动的收获,则可以作为自己购买书报、文具或补助家庭之用。
四、各地青年团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指导少年儿童开展“小五年计划”活动作为自己的一项重要工作,规划开展这一活动的步骤和办法。同时还应当邀请当地农林部门给予少年儿童以必要的技术指导,商请各地供销合作社对少年儿童的产品予以收购。各地青年团组织、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还应当每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总结,总结的方式应当生动有趣(如举行丰收展览会、给祖国献向日葵会等等)。一九五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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