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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洪泽 2003-07-31 00:00

纽约:租房挺放心

第15版(国际周刊)
专栏:

纽约:租房挺放心
本报驻联合国记者 何洪泽
  纽约有2万多房地产中间商,持专业执照,可以提供租房买房的各种服务。他们收取一个月至一个半月的房租额作为佣金
  房屋一般由房地产公司开发建造,归房地产公司所有,但完全交给房产管理公司来经营管理
  纽约的房租合同是统一的,无论如何租房,都必须用政府制定的合同。合同明确规定了房东和房客的权利义务
  房客、房东和管理公司之间遇纠纷,一可通过房东委员会;二可通过一个专门处理3000美元以下的住房纠纷的法庭,一般不用请律师
  万里迢迢来到纽约曼哈顿工作,第一件事就是租房子。人们常说,纽约居,大不易。这是就它的房租而言。纽约的房租是美国最高的,特别是靠近中央公园的第五大道、大公司云集的花园大道以及上东城地区。本报记者站在联合国附近,不算最贵的区域,租一套两室一厅,120平方米左右的公寓,房租每月也要4000美元。所以没有一定的收入,是难以在曼哈顿居住的。
  不过,如果你有足够的稳定收入,在曼哈顿租房却是十分方便的。曼哈顿房源很充足,能供出租的房屋有58万套。翻开《纽约时报》房屋专版,就能看到密密麻麻的房屋出租广告,分不同的区域排列。地址、不同房型的租金、附属健身、游泳设施、联系电话等都写得清清楚楚,找起来十分方便。你如果初来乍到,对纽约的租房市场不熟悉,可以找房地产中间商。他们对房源了如指掌,可以根据你的要求提供合适的房子,并带你去看房。纽约有2万多房地产中间商,他们都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取得专业执照,可以提供租房买房的各种服务。不过,成交之后,他们要收取一个月至一个半月的房租额作为佣金。为了免掉中间商的费用,有的房屋出租就采取供需直接见面的办法。许多规模稍大一点的公寓大楼里都有一个租房办公室,找房的人可以直接到那里去问。里面的工作人员随即带你看空房,并负责所有租房事宜。还有的个人房屋出租,则采取更方便的办法。在联合国底层大厅里,就有一个橱窗贴满了雇员之间出租出让房屋的广告,只要合适,相互就可以见面,直接商谈租房买房。甚至在中国城的一些超市,也有这些相互租让房屋的小广告。虽然不规范,却也不违法。在纽约,买房是一定要通过律师的,租房则不用。这是由于买房金额大,涉及所有权等法律问题,而租房则比较简单,并且已规范化的缘故。
  曼哈顿寸土寸金,几乎没有独立带花园的房子,绝大多数是高楼公寓,也有一些楼挨楼的多层房屋。这些房屋一般由房地产公司开发建造,归房地产公司所有,但完全交给房产管理公司来经营管理。租房子主要与这些房产管理公司打交道。也有直接与房主打交道的,这一般是经过朋友介绍,或像前面所说供需直接见面的情况。记者两次在纽约租房,正好分别属于这两种情况。
  1992年,记者第一次去纽约工作,找房子首要条件就是离联合国近,其次是房租要便宜。起先通过中间商看了几家,感到并不满意。一天经过联合国附近的46街,看到一个大楼门口有“空房出租”的牌子,进去一问,刚好有空出的房子。这个大楼离联合国只有200多米,位置很好。虽然只有一室一厅,但布局不错。更重要的是房租只要2200美元,而且优惠免交第一个月的房租,记者便立即决定租此公寓。
  这是一种由公司所有,只租不卖的大楼,但由房产管理公司管理,十分严格。在正式合同签字之前,需要对房客进行严格审查。一是要提供护照、绿卡、身份证等合法居留证明;二是要有雇主出示的职业和收入证明。通常要求家庭年收入不能低于月房租的47倍。这是保证房客能按时付房租的基本条件。有了这些还不算,房客还要预交一至三个月的房租押金,以防房客欠交房租。因此,在纽约只要看你名片上的地址所在的区域,就可以大致判断出一个人的家庭收入。在这方面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贫富非常分明的。
  纽约的房租合同是统一的,无论如何租房,都必须用政府制定的合同,规规矩矩,决无诈骗。合同上面房东和房客的权利义务都写得很清楚,基本的条款是房东提供保安、厨房设备和煤气、冷热水,以及日常维修服务,房客则遵守公寓管理规则,不能损坏、改装公寓等。最重要的要算双方不能随意终止合同,否则罚款。交房租很方便,管理公司月底前准时寄来房租通知,你只要给公司寄一张支票即可。一般合同只签两年,在前一个合同到期前三个月,管理公司会寄来新的合同,上面写明新的房租价格。如果房客愿意续租,只要在合同上签字寄回就可以。如不再续租,也签字告诉管理公司,此房将重新上市,房客也有时间在三个月里重新找房。
  去年底,记者重新租的公寓与第一次租的公寓不同。这是一种共有公寓,房子属于个人,但也可以再出租。它虽然也由房产管理公司管理,也要对房客进行同样的审查,但房租可以谈判商量。由于是朋友介绍,相互比较了解,结果用以前公寓同样的房租,租到了二房一厅的房子。这完全看房主本人的意愿和考虑,是市场化的供求关系。
  应当说,美国的房屋管理公司是非常周到尽职的。本报记者站现在租住的公寓大楼有24小时门卫,访客必须通报并得到本人同意后才能上楼,安全有足够保障。需要修理服务,只要打电话给管理人员,很快能来人上门服务。楼内还有健身、游泳、洗衣等设施,而且各种服务态度相当好。据说,该大楼的管理公司曾被评为纽约服务最佳的十家公司之一。因而,虽然房租不菲,却也物有所值。
  当然,房客、房东和管理公司之间难免会有矛盾起纠纷。解决这些纠纷的办法,一是公寓内设有房东组成的委员会,可以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纽约还有一个专门处理3000美元以下住房纠纷的法庭,一般不用请律师,只要当事人双方到法庭,很快就能判决。如果纠纷超过3000美元,那就必须请律师打官司了。不管是哪一种情况,都有一定之规。因此,在纽约租房是可以放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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