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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08-01 00:00

给困难群体多一些关爱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短评

  给困难群体多一些关爱
  下岗失业人员中相当一部分人年龄偏大、技能单一、生活困难,在劳动力市场上缺少竞争力,是就业中困难群体。帮助这些困难群体实现再就业,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以及全社会义不容辞的责任。青岛市组织实施过渡性就业工程,按照边劳动、边培训、边择业的原则,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在获得一定劳动报酬的同时,参加免费技能培训、职业介绍,有4000多名就业困难人员依托基地重新走上工作岗位。
  帮助困难群体再就业,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社会公正的一个重要方面。解决就业困难群体的再就业问题,单靠一般性就业服务是不够的,必须提供更有针对性的服务,把工作做细做实。抓紧建立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全面落实免费职业介绍和职业指导,广泛推行上门服务、即时服务、承诺服务和“一站式”服务;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工作平台的作用,提供专门帮助,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提供便利;有组织地开发一批适合困难群体的就业岗位,岗位潜力大、门槛较低的社区服务业尤其值得重视。
  对就业困难群体开展就业援助,政府资金要优先用于帮助最困难的群众实现再就业。由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排大龄就业困难对象。还可以推行提供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等更优惠的扶持政策。对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服务型企业批量招收下岗失业人员、国有企业通过主辅分流安置富余职工等,各地各部门应在税费政策上给予支持。
  充分重视职业培训的重要性,帮助下岗失业人员特别是困难群体自主就业、自谋职业。积极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参加免费职业培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适应就业市场的需求和变化,帮助下岗失业人员通过培训掌握再就业的技能和本领。只要形成一种以培训促进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的良性机制,再辅之以鼓励自谋职业的优惠政策,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路子会越走越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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