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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比学 2003-08-27 00:00

在发展中维权——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

第15版(热点与对话)
专栏:专访

维护妇女权益——我们共同关注
  主持人语
  新中国成立以来,妇女儿童的权益保护工作得到党和政府的进一步重视和关心。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颁布实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落实。长期以来,各级妇联始终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摆在重要位置,取得了明显成效,并涌现出大量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但是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今天特推出一组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报道,以期引起社会各界的共同关注。
在发展中维权
——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
本报记者 王比学
  中国妇女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是中国妇女在新世纪召开的第一次盛会,在大会上,有关妇女维权问题,成了与会代表关注的焦点。为此,日前,本报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妇联主席顾秀莲,请她就自中国妇女八大的五年来,各级妇联组织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当前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及今后的目标任务,谈了一些见解。
  问:请您回顾一下五年来各级妇联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五年来,各级妇联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以“创业、创造、创新”的精神,进一步强化了代表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基本职能,妇联维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主要表现在:
  推动建立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政策体系。在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中,各级妇联大力推动建立与完善以《宪法》为依据,以《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体,以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支撑的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体系。积极参与制定《妇女权益保障法》及其实施办法;推动出台了反家庭暴力、严厉打击“包二奶”等社会丑恶现象的法规和政策,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了妇女儿童权益。
  协助政府确立妇女儿童发展的中长期目标,推动维权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1995年在全国妇联的积极配合与参与下,我国政府成功地举办了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各级妇联抓住发展和维权两条工作主线,充分发挥妇儿工委办公室设在妇联的优势,协助政府制定并实施了20世纪90年代以及2001—2010年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和各地的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使妇女儿童的发展和权益保护纳入了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的整体发展规划。
  加强机制建设,初步构建了维权工作的社会化格局。在构建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中,妇联充分发挥协调推动作用,密切部门之间的联系,共同研究解决妇女儿童权益中的重大问题,有效地发挥妇联等人民团体的作用,建立和加强有关部门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及时、便捷地为妇女儿童提供有效的维权服务。
  加大宣传力度,尊重和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社会观念得到增强。为参与实施国家普法规划,各级妇联成立了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普法工作规划,采取各种形式向社会和广大妇女广泛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通过开展“三八”维权周等活动,不断形成普法宣传教育热潮,提高了妇女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自觉意识和能力。目前,全国接受法律知识教育的成年女性达75%以上。
  问:目前,我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还存在哪些问题?
  答:当前,世界经济全球化和政治多极化正在曲折中发展。国内的经济体制改革、产业结构调整已进入非常关键的时期。我国加入WTO,既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也给妇女儿童平等参与社会发展和享有社会资源带来了明显的冲击。目前,妇女儿童权益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妇女的就业压力与竞争压力加大,劳动权益受损的情况时有发生;下岗女工比例大、再就业困难,女大学生就业难问题比较突出;生育保险制度的实施与妇女的实际需求相比严重滞后;一些新经济组织中女职工的劳动保护落实不够;一些农村地区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受侵害等问题没有得到完全解决;农村和流动人口中妇女儿童的卫生保健及教育缺乏保障;恶性家庭暴力案件呈上升趋势等等。
  问:新时期妇联维权工作的目标与任务是什么?
  答:新时期的妇联维权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当前,要重点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认真学习“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全面推进妇联工作的深入发展。通过学习,进一步深刻认识和把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科学内涵和根本要求,真正代表好、维护好、发展好妇女儿童的利益,进一步以“三个代表”统揽妇联工作全局。
  二是加强资源整合,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社会化维权工作机制是加强新时期妇联维权工作的重要任务。妇联维权工作要在“党政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结合点上找准位置、明确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整合社会资源,创新工作载体,切实履行代表和维护的职能。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优化舆论环境。各级妇联要在宣传教育和优化环境中发挥特殊作用,以国家“四五”普法为契机,大力加强对妇女儿童的法制宣传教育,使“三八”维权周等活动制度化、经常化、实事化,更加有效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
  四是突出维权工作重点。妇联维权工作的对象涵盖社会各个阶层、各个行业的妇女或儿童。适应新的形势和不同妇女儿童群体的维权需求,抓住重点,整体推进妇联维权工作,是我们要研究解决的重要课题。现阶段要重点关注社会地位较高的妇女群体和明显处于弱势的妇女儿童群体的权益保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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