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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涛 2003-10-02 00:00

二十分钟完成登记

第5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二十分钟完成登记
本报记者 张涛
  10月1日上午9时,新《婚姻登记条例》正式实施第一天,记者来到了位于武夷路333号的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和记者前后脚到来的是一对年轻恋人李先生和张女士。征得他们同意后,记者决定跟随他们,目睹一对新人的登记过程。
  10时45分,轮到李先生他们了。由于李先生来之前没有拍照,工作人员安排他们到拍照室交费拍照。5分钟后,他们就拿到了由电脑打印出来的彩色2寸照片。在婚姻登记申请处台前,工作人员先将他们的身份证和户籍卡收集起来,集中复印,然后发给他们一人一张《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和《婚姻登记审查处理表》,并仔细告诉他们填写时的注意事项。花了5分钟的时间填写表格后,工作人员审核了填写内容,并询问他们各自对结婚的意愿,然后让李先生和张女士当面在声明书上签上各自的姓名,而工作人员作为见证人,也在他们的声明书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紧挨着申请处的是审核处。在4分钟时间里,他们的结婚申请就通过了审核。在结婚证领取处进行简短的宣誓,几分钟之后,李先生和张女士就如愿以偿拿到了他们的结婚证。记者计算了一下,一共花了大约20分钟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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