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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家秋 2003-10-30 00:00

秦皇岛海港区检察院创建“百姓满意之家”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秦皇岛海港区检察院创建“百姓满意之家”
  本报讯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开展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创建“百姓满意之家”活动,推进了队伍建设和各项工作,受到群众的欢迎。
  海港区检察院从信访接待部门抓起,配备了经验丰富的专职接待人员,建立起完善的接待登记、报告、签转、督办工作流程,坚持和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把每周三检察长接待日向社会公布,并实行了检察长接待预约和点名接待制度。他们建立预防工作组织体系,开展了职务犯罪预防、青少年犯罪预防等工作。3年来,他们与18家国有大中型企业和税务、工商、卫生系统开展联合预防活动,这些单位没有发生一起新的职务犯罪案件。
  海港区检察院还把执法办案工作延伸到为发案单位和企业办实事,延伸到为群众排忧解难上来。今年他们在办理挪用公款案件中,共为发案单位追回被挪用公款300多万元。他们积极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为5名被学校开除、辞退的未成年嫌疑人联系了学校重新就读。在接待来访群众中,不论是否涉及该院执法中的信访案件,他们都本着为民排忧解难的原则,进行妥善处理。几年来他们为上访群众提供救济2000余元。(马家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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