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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升阳 2003-10-31 00:00

绥化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第2版(国内要闻)
专栏:

绥化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本报绥化10月30日电 记者蒋升阳报道:“感谢党和政府对俺们灾民的关心,帮俺家盖了新房,明年俺家20亩地还种粮食。”10月29日,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民祥村村民张凤珍在刚搬进的新家中,拉着市委书记胡世英的手说。今年以来,绥化市干旱、虫害、风雹和洪涝灾害接踵而至。面对灾情,绥化市委、市政府提出为受灾农民办好10件实事,以保护广大农民的种粮积极性,提高来年的粮食生产能力。
  这些措施包括:加大农业投入,全市农村信用社支农贷款连年增长,在年初以来已经投入13亿元的基础上,今秋又增加投放抗灾自救贷款4800万元。为抢修水毁水利工程,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全市已出动劳力22万人次,完成了821项水毁水利工程项目的修复。通过发展订单农业和产业化经营,做强粮食产业,使粮食有稳定的销售渠道。目前绥化市仅3家大的玉米加工企业每年消化的玉米就达到15亿公斤,占总产量的40%。扩大高油、高蛋白大豆等优质农产品的种植面积。大豆、玉米、水稻的优质率已分别达到75%、60%和80%。
  绥化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占黑龙江省的1/4,粮食总产量连续10年保持在60亿公斤左右。近年来,绥化市的粮食种植面积始终保持在1450万亩左右,占耕地总面积的70%以上。目前,绥化农民种粮积极性大为高涨,据预测,绥化市今年仍能实现农民人均收入增加5%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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