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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国胜 2003-10-31 00:00

公安机关:执法为民迈新步

第1版(要闻)
专栏:学习贯彻“三个代表”达到新高度取得新成效

公安机关:执法为民迈新步
本报记者 石国胜
  中科院院士、北京大学教授陈建生近日把一条“考领驾驶证年龄从60岁放宽到70岁”的消息看了一遍又一遍。他说:“为了能开车,我奔走呼吁了好几年,这个愿望终于在我65岁时实现了。”
  事实上,有同样感受的远不止是陈教授一人。自今年8月公安机关推出便民措施30条以来,许许多多普通老百姓都在办理护照、户口、驾驶证等方面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便利。公安机关在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新高潮中,把群众冷暖放在心上,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群众最盼望的事情做起,把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切切实实地诠释在执法行为中。
  便民利民,执法为民。便民措施30条,解决了许多看起来像“小事”,但对老百姓来说却是不“小”的老大难问题
  长期以来,公安部门和广大公安干警为维护社会稳定,打击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付出了流血牺牲,做出了巨大贡献。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公安机关如何与时俱进,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唱响“人民公安为人民”的主旋律?公安部党委认为,最根本的就是要把执法为民思想落实到各项公安工作中去,凡是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实际困难的事情,再小也要竭尽全力去办,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正是基于这样的考虑,8月7日,公安部决定,从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户籍、交通、出入境和消防管理等四个方面,推出30项便民利民措施。这30项措施,如新生儿户口申报、户口迁移、申领驾照、新车选号、出境签证等,许多看起来像是“小事”,但是对老百姓来说,有的是长期困扰他们的老大难问题,有的甚至是关系到一辈子的大事。
  30项便民利民措施,只是公安机关认真贯彻执法为民思想作出的努力的一部分。正如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所说的,“这30项便民利民措施,都是与广大人民群众最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都是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都是广大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感到困难的一些问题。对群众存在的这些困难和问题,公安机关责无旁贷,应该积极创造条件予以解决。今后,公安机关还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要求,本着进一步方便群众、服务社会的原则,从广大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入手,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服务。”
  也正是基于此,公安部8月26日又发布了《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明确规定了如讯问违法嫌疑人不得超过12小时、扣押财物限期15天、不出具收据被处罚人有权拒缴、不得以非法手段收集证据等,这对于规范公安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无疑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
  便民措施的推出,其意义不仅仅在于措施本身,更重要的是体现出了公安机关执法思维的转变,从老旧僵化的“管制型”转变到便民利民的“管理服务型”。
  权为民用,利为民谋。从基本的环节改起,从细微的地方做起,各地各级公安机关的改革,折射出执法为民的崇高理念
  最近,细心的人一定能体察到,各地公安机关围绕着执法为民这一宗旨,以公安部推出30项便民利民措施为契机,结合实际,推出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
  湖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推出了交警便民、利民的16条举措,内容包括:为装载农副产品和鲜活物资的车辆以及交通事故救援开设“绿色通道”;所有巡逻车辆配备急救箱、地图、反光锥筒;放宽申请驾驶证的条件;改革机动车登记办法;简化机动车定期检验手续;在互联网上建立车管主页;公开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施救收费标准和报警投诉电话等。
  大连市公安机关从百姓最不满意的问题抓起、从公安队伍见怪不怪的问题抓起、从各单位各部门的突出问题抓起,推出20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措施:新车上牌可自主选号;闯红灯违章,罚款降为200元;辽BG车牌不再作为公安车辆专用号段;车辆检测可自主选择检测站;学龄儿童、初高中生户口随父随母任选;110接处警市区3分钟到达……
  南京公安机关新出台《全市公安民警20条文明用语、禁忌用语》规定,民警在执法过程中禁止使用“打工仔”、“农民工”等称呼,要关心困难群体,主动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服务。他们还要求,民警在办案过程中,要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财产,未立刑事案件或与案件无关的物品,不得随意扣押。
  “买车容易上牌难,年审起来更麻烦”,这可能是不少司机朋友的共同抱怨。为改变这种状况,郑州市公安局车管所日前推出车牌现场挂、审检网上电子签章等便民新举措。他们在大型汽车销售市场设立32家车辆管理服务网点,通过互联网办理车辆注册手续,创立了现场买车、现场挂牌的“超市理念”,设立了全国首家“网上车管所”。他们还在业务繁忙的郑州北环、巩义等地设立服务站,在偏远乡村建立“流动车管所”,形成了覆盖全市的车管服务体系。
  8月21日,北京市公安局在全国公安机关中率先向社会公布规范、文明执法30项措施,包括办理刑事案件,办理治安、行政案件,保障律师执业,行政复议,办理劳动教养案件,监所管理及其他执法、管理事项等7大部分,基本涵盖了公安机关执法办案工作的主要方面。
  在昆明市华山东路派出所,每个社区民警身上都有两个笔记本,一本是工作日志本,记录社区有哪些不安定因素及社区楼院住户分布情况等;另一本记录群众需要解决的问题,主要记载社区内的下岗职工、孤寡老人、失学儿童、残疾人员名单及群众急需救助的事项等。
  …………
  公安机关在行动,公安民警在行动。从最基本的环节改起,从最细微的地方做起,点点滴滴的改革措施,折射的是公安机关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的执法理念!
  从严治警,狠抓作风。“五条禁令”,条条禁在要害处,严守“五条禁令”成为全国近170万公安干警的自觉行动
  要说今年公安机关整顿作风建设的大事,“五条禁令”的出台当属其中最重要的措施之一。年初出台的公安机关“五条禁令”明确规定: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五条禁令”,条条禁在了要害上。近年来屡屡出现的粗暴执法、执法不公等现象,严重损害了公安干警的形象。“立警为公,执法为民”,如果没有良好的警风和严肃的作风,如何能落到实处?要真正做到执法为民,就必须狠抓作风建设,从严治警!
  7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国务委员周永康在全国公安系统加强派出所执法工作和内部管理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作为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提高执法水平,改善执法形象;要在继续毫不松懈地抓好“五条禁令”的同时,采取迅速行动,坚决杜绝再次发生伤天害理、激起民愤的恶性案件,坚决纠正一切违法侵占群众利益的滥收滥罚政策和指标,坚决制止一切滥用强制措施、侵犯人权、侮辱人格的事件的发生,坚决撤出参与经营的娱乐场所;要全面贯彻落实《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努力实现目标,树立良好警风。
  “有黑恶势力打不掉又不上报者,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下达罚没抓人指标者,决策人要引咎辞职;民警及其家属不得参与经营娱乐场所,参与者立即退出,否则予以辞退。”河南省公安厅为从严治警,采取了3项强硬措施。贵州省公安厅为了加强队伍建设,规定民警发生严重违法违纪事件,不仅当事人要给予辞退、开除等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所属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将同时受到免职及撤职等处理。广东、陕西、辽宁、天津、山西、江苏、四川、广西、贵州等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组织广大民警深入农村农户、工厂企业和学校,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整改。
  为端正警风,今年上半年,全国公安机关警务督察部门共开展明察暗访活动20.8万余次,及时发现并当场处置各类问题4.9万余件;向有关公安机关及民警提出督察建议20879条,撤消或变更错误的决定、命令369件,发督察通知书、建议书、决定书8160份,对679名违法违纪民警停止执行职务,对477名违法违纪民警采取禁闭措施。
  警风一正,面貌全新。现在,公安干警队伍正朝着“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和气,办事公道”的警察执法新形象努力。
  “一切为民者,则民向往之”。公安机关变得更加便民、利民、亲民了,曾经一度有所疏远的警民关系也变得更加融洽了。全国公安机关正以昂扬的精神和崭新的风貌,阔步走向执法为民的新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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