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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12-31 00:00

防患于未然

第14版(立法与执法)
专栏:

  防患于未然
  健全网络,注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是我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长期坚持的一项重要制度。在社会转型期,人民内部矛盾错综复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成为一种有效的解决办法。
  晋城:两年来,该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共对35起较大矛盾纠纷实行了挂牌督办,六县、市、区领导也对236起矛盾进行督办解决。市、县、乡三级共派驻工作组400多个,有效地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今年以来,全市集体上访事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3.6%。
  徐运平: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的重要意义是防患于未然。山西晋城市在实施“排查调处攻坚工程”中,根据群众举报,严肃查处了原泽州县东沟镇段都村党总支书记范晚会重大经济问题。以此为突破口,市纪检部门一举挖出了13名贪污和挪用公款的村干部。民政部门对第六届村委会换届选举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摸排调处,使换届引发的矛盾纠纷较上届减少了45%。
  他们构筑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四级网络,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格局初步形成。包括:
  村级矛盾纠纷信息网络:在各行政村成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小组,“十户联防”,每一个联防组设一名纠纷信息员,小问题及时疏导,大问题及时反馈。全市2236个村(居)委全部落实了组织、人员,全市现有基层民调委员会达2565个,纠纷信息员达两万余人。
  乡镇一级排查调处网络:90%的乡镇、办(街道)规范达到了“一委、两办、两所、一室”的标准,即综治委、综治办、排查办、派出所、司法所、信访接待室。“抓早、抓小、抓苗头”,防患于未然。
  县级排查调处网络:县、市、区成立专门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落实了3至5名专门工作人员。实行矛盾纠纷信访接待值周制度,协调落实责任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解决矛盾纠纷。
  市级矛盾排查调处网络:市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办公室紧紧依托司法行政、教育、团委、工会等部门和组织,一年来先后举办了“法进万家”大行动、“村官”法律知识竞赛、“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竞赛”、学校周边整治等活动,大大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朝依法、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未雨绸缪,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烟台:立足超前防控,建立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按照早发现、早控制的要求,立足抓早、抓小、抓苗头,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内部和初发阶段。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共排查出矛盾纠纷1.1万余起,处结率达98%,没有出现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大规模越级上访。
  吴兢:在烟台,排查调处工作可谓真正起到了社会矛盾“泄洪闸”的作用。除此之外,他们还立足治本预防,从提高群众法律意识着手,减少矛盾纠纷。他们印发了大量的法律宣传材料,开展“法律进万家”、“法律进社区”、“送法下乡”等活动,在全市展开深入广泛的法律宣传教育,有效地遏制了矛盾纠纷的发生和激化。
  泾源:充分发挥乡调解中心和村级治保调解组织的作用,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措施,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两年来,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166起,成功1092起。
  张涛:泾源还在“县城防线”中进一步加强了各单位治安室和联防队的相互联系,督促县城单位落实了技防、物防、人防措施,110接处警迅速,居民楼院看护率达到90%以上,使县城治安环境明显好转。同时,通过组建政法综治联动工作队,及时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和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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