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群芳 |
2003-01-31 00:00 |
进出境携带金银超过50克要申报
第13版(假日生活周刊) 专栏:
进出境携带金银超过50克要申报 本报讯 1月23日,香港旅客杨婆婆从罗湖口岸过关,随身携带了一块重1000克、价值9万多元的纯金金块,这是她给福建老家的孙子准备的结婚礼物。经过罗湖口岸入境检查现场时,杨婆婆选择了走“无申报通道”,被海关人员抽查并被移送缉私部门处理。杨婆婆这才明白,自己的行为触犯了海关的有关监管规定。 海关人士提醒: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境旅客携带金银及其制品50克以上者,应选择走“申报通道”通关,填写相关的申报单证向海关如实申报;出境旅客携带金银及其制品50克以上者,也应填写相关的申报单证向海关如实申报。(卢群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