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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洪东 宋光茂 何勇 2003-02-24 00:00

第一起反倾销官司的收获

第13版(经济周刊)
专栏:

  韩、日、美、芬厂商低价倾销,国内铜版纸市场风云突变,价格猛跌,山东万豪纸业等4家企业不得不拿起反倾销武器——
第一起反倾销官司的收获
  新华社记者 尹洪东 本报记者 宋光茂 何勇
  去年11月底,我国对原产于韩国、日本、美国和芬兰的进口铜版纸反倾销调查作出了初裁决定,这标志着山东万豪纸业等4家企业打赢了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的第一起反倾销官司。近日,4家企业的谈判总代表、万豪纸业市场部经理孙波向本报独家披露了这场官司的前前后后。
市场出了问题,国内企业还不善于在全球背景下寻找原因
2000年下半年,国内铜版纸市场风云突变:价格跌至6000元/吨,而国内铜版纸的成本价也要7000多元/吨!
  一时间,国内铜版纸生产企业全懵了。当时,国内铜版纸市场总需求量约有200万吨,而国内生产能力只有100万吨,供不应求,根本没有必要降价。起初还以为是国内企业盲目打起了价格战。后来的一个月里,万豪纸业先后与山东省高唐县泉林纸业、江苏镇江金东纸业联系,严厉责问他们:一再降价,究竟意欲何为?后者说:他们也正想找万豪问个明白,他们也是在被动降价。此时,牡丹江大宇纸业市场部经理也给万豪打来电话:求求你们,再不能降价了,大家约束一下吧,不然全完啦。
  国内铜版纸生产厂家从互相指责开始,走向紧急联系、沟通,在懵懂中寻找搞乱市场的“黑手”。万豪、金东、泉林、江南造纸厂4家企业,分头找国内经销商调查,历时一个多月,才得出了结论:原来是国外企业在搞倾销!
  从韩国、日本、美国、芬兰一些出口企业的发货单上可以看出,每吨铜版纸出口到中国的价格,均低于其本国价格20%以上。以韩国企业为例,其出口中国价格为634.16美元/吨,而同期韩国国内市场铜版纸的正常价格为846.02美元/吨,出口价远远低于本国价,倾销幅度达31.07%。
  说起这些,孙波感慨颇多:“虽然经济全球化已经喊了若干年,但国内企业还是缺乏全球化的眼光,出了问题,不善于在全球背景下寻找原因。另一方面,我们的行业信息反应过于迟钝,行业管理部门与海关等部门的信息,还没有建立起共享机制。”
  2000年下半年就掌握了国外企业倾销的证据,但直到2001年底,才提起反倾销申请。该出手时没出手。幻想靠“通融”、“和谈”、“协商”来解决问题,造成了无可挽回的损失
“我们总是奉行‘和为贵’、‘先礼后兵’,一开始幻想靠‘通融’、‘和谈’、‘协商’解决问题,结果该出手时没出手,造成了无可挽回的巨大损失。”孙波如是说。
  早在2000年下半年,我国铜版纸界就初步掌握了韩、日、美、芬四国企业倾销的一些事实和证据。但直到2001年12月29日,4家企业才向外经贸部提起反倾销申请。
  2000年冬,金东纸业与韩国、日本铜版纸企业的驻华办事处交涉,希望其停止倾销。但对方不予承认,无任何回应。2001年3月,我方继续联系、交涉,对方依然矢口否认。8月,韩国企业方有回应。8月13日,我国4家企业与韩松制纸等5家韩国企业在江苏镇江金东集团进行谈判,韩方还是断然否认存在倾销行为。待中方出示了经销商提供的海关提货单等证据后,韩方承诺回去研究,8月25日给予答复。可一直等到9月25日,仍是杳如黄鹤。
  孙波说,现在回想起来,我们这种做法的后果实在令人痛心!如果一发现外国企业的倾销行为就起诉,损失要小得多。整个2001年,也不会发生全行业持续亏损的情况。拿万豪纸业来讲,以一吨亏损1000元计,2001年亏损了4000万元。这种“大度”的代价太沉重了!其实在国际贸易中,你让了人家,别人不会领你的情;相反,如果倾销的是你,国外企业是不会通融的。
  打赢这场官司,最大的收获有两条:一是必须学会运用WTO规则维护自己的权益;二是国内企业必须同样遵守规则,学会自律。毕竟,WTO规则是一把“双刃剑”
  孙波说,打赢这场官司,收获首先体现在经济方面。目前,占全国铜版纸市场份额60%以上的这4家企业,生产运营均已正常并实现盈利。
  更大的收获则有两条:一是必须学会运用WTO规则维护自己的权益;二是国内企业必须同样遵守规则,学会自律。
  打这场官司不是为了限制外国产品进入我国,我们只是坚持了WTO所倡导的公平竞争原则。加入世贸组织后,传统管理进口的行政措施和手段已被限制或取消。如果不学好并熟练运用WTO规则来维护自己的生存和发展权利,说得严重些,到时企业死了都不知怎么死的。今后,反倾销之类的官司将不会少见,国内企业在这方面的反应和行动,应当更自觉、更主动才行。
  另一条收获也同样重要。中国出口企业为何老成为国外反倾销案的被告?要多从自身找原因。国内出口企业为了抢占市场份额,一味竞相压价,其实是自杀性行为。因为一旦遭到国外的反倾销,好不容易打开的市场就会全盘丢失,那将是全行业的损失。因此,国内企业应加强行业自律意识,通过与国际规则接轨,尽快建立起国内的行业规则,使每个产业内的企业在规范竞争中加强沟通和协调。
  孙波提醒国内企业,被外国企业告以反倾销之后,一定要积极主动应诉。如果避而不应,人家就会根据掌握的手头证据进行裁决、处罚,那是“不战自败”。这次日本几家没有应诉的公司,被认定的倾销幅度为70%。从今以后,他们就彻底退出中国市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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