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卞 |
2003-02-24 00:00 |
反倾销挽回损失二百亿
第13版(经济周刊) 专栏:链接
反倾销挽回损失二百亿 据国家经贸委统计,从1997年反倾销反补贴条例出台以来,截至2002年,中国反倾销共立案22起(其中复审案件1起),保障措施1起,涉及钢铁、化工、轻工等行业,挽回经济损失约200亿元人民币。2002年,相关部门运用国际惯例,加强了对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建设,先后启动了汽车、钢铁、化肥等易受冲击行业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建立了国家经贸委、行业协会、省市经贸委、企业四位一体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 过去,我国没有反倾销法律制度,国外对我倾销和对我出口产品反倾销无所顾忌,例如,欧盟对我彩电出口连续3次采取了反倾销措施,每次执行期5年,使我彩电出口欧盟受到重创。(翟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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