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辉 |
2003-02-24 00:00 |
去年分红保险销售火爆,然而销售中存在一些误导行为,让这种新型寿险产品“蒙冤”——莫把保单当存单
第14版(财经纵横) 专栏:热点聚焦
去年分红保险销售火爆,然而销售中存在一些误导行为,让这种新型寿险产品“蒙冤”—— 莫把保单当存单 本报记者 李丽辉 “红”透半边天 春节前,张女士和丈夫的单位发了不少奖金。本来她打算把钱存到银行,但到了储蓄所却被一种分红保险产品打动了:分红保险既有保底利率,还能得到保险公司经营的红利分配,张女士立马就把手中的几千元钱换成了一张保单。 据中国保监会统计,分红保险产品销售持续火爆,已成为各家寿险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2002年,寿险分红产品保费收入达到1121.7亿元,占人身险保费收入的49.3%,真可谓“红”透了市场的“半边天”。 业内人士分析,分红保险产品销售如此红火,有其客观原因。近年来银行存款利率水平相对较低,不少人觉得把钱都存到银行不合算;且去年证券市场处于低位调整,资金放在股市也不保险。而分红保险集保险保障与投资理财功能于一身,加上很多分红寿险产品采用“保底利率+分红”的模式,使投保人在获得固定收益的同时,还可能得到保险公司的“红利”分配。在此情况下,分红保险受到市场追捧也在情理之中。 误导惹“祸”端 值得注意的是,在分红保险销售火爆的背后,也有相当一部分是由销售误导而产生的“虚火”。 邻居王大妈和老伴靠退休金过日子,两人每月加起来有1000多元。一次她去储蓄所取退休金,营业员告诉她,储蓄所新推出了一项业务,“存款”利率比定期的还高。王大妈便把取出的退休金又交给营业员“存”起来,糊里糊涂地拿着一张“大存单”回家了。 过了俩月,王大妈老伴身体不好住院了,急需用钱的王大妈突然想起了那张“大存单”,急急忙忙来到储蓄所想把钱取出来,却被告之钱没法取,因为这是一张保单。如果想要钱,那就得退保,不但得不到利息,保险公司还要扣掉一笔不小的费用。王大妈一听就急了,找到有关部门反映情况。最后在多方干预下,几经周折总算把钱讨了回来。 专家指出,在分红保险销售中,有两种误导行为最为突出:一种是销售代理人员把保险当作储蓄“卖”给客户,使他们不明就里、稀里糊涂地买下分红保险。还有一种,销售代理人员在推销分红保险时夸大投资回报,把假定的“红利”设得很高,描绘出一幅十分诱人的投资前景。当一年下来,投保人发现收益率远远达不到营销员当初夸下的“海口”时,便会感到上当受骗,从而引发纠纷并对保险产生不信任感。 专家提醒消费者,由于分红保险变现不如储蓄灵活,因此它更适合有“闲”钱的家庭作为中长期投资理财的一种方式,而手头钱紧或急需花钱的家庭就不一定适合购买。 挤掉“虚火”,健康发展 为了切实维护消费者利益,中国保监会早在去年就发布公告,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一定要认真阅读说明书,明确了解该产品哪些利益是保险公司保证的,哪些是不保证的,哪些是根据保险公司未来经营情况的好坏确定的,并在投保单上签字确认。 保监会在公告中特别提示,对于购买分红保险产品,消费者应了解该产品的保险责任、特征、红利及红利分配方式等事项。此外,由于各种分红保险的设计有一定差异,分红保险所能提供的保障和收益程度各有不同,消费者应全面把握分红产品的保障和投资作用,不要将不同分红保险产品的红利多少作简单、片面的比较,更不能与其他类型的产品收益作比较。 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国内保险公司推出的投资型寿险产品,都是经过保险监管部门审核批准的,产品本身并不存在致命的缺陷或风险。也就是说,这些产品在正常的市场运作下,保险公司是能够兑现承诺,让客户得到应有回报的。 很显然,分红保险要想长久地“红”下去,需要保险监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市场监管,除掉销售中的“虚火”,别让误导坏了分红保险的“名声”。同时,保险公司还要努力提高经营管理和资金运作水平,拿出实实在在的经营业绩,让客户分到更多的“红利”,得到更多的投资回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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