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佩春 |
2003-02-24 00:00 |
自谋职业有优惠 充分利用别错过
第14版(财经纵横) 专栏:财经课堂
自谋职业有优惠 充分利用别错过 李佩春 前几天,去看一位下岗的朋友,他已经在自家的门口开起了小饭店。我问饭店开多长时间了,他说开有两个月了,营业额还可以,每月毛收入2000元左右。在谈话时,我浏览了整个房间的各个部位,没有看到挂出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于是便问他为什么不办“两证”。他不以为然地说,就这么点小生意,还办什么证呀! 其实不然。新的《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证件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否则将按无证处理,不仅要受行政处罚,还不能享受国家对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为鼓励和促进下岗再就业,规定凡是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以外,自工商部门批准经营之日起3年内可以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国家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出台了不少优惠政策。作为下岗职工对此可要多留意、多打听,充分用好优惠政策,为自谋职业撑起“保护伞”,开创一片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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