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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健 2003-02-25 00:00

重温革命前辈的“家规”

第13版(党的建设周刊)
专栏:忆传统 话新风

  重温革命前辈的“家规”
周恩来的“家规”:晚辈来一律住国务院招待所;不许动用公家的车子;不可说出与总理的关系……
刘伯承夫人汪华在家里贴了一张告示:“儿子们,这些电话是党和国家给你爸爸办公用的,你们私事绝对不许用这些电话。假公济私是国民党作风,不许带到我们刘家来。妈妈。”
董必武的“家规”是“约法三章”:一、不许向地方要东西;二、不许以他的名义在任何部门搞活动;三、不许接受礼物。
彭德怀自律的“三条原则”:一、自己不贪;二、别人不送;三、敢于把厚脸皮的上司、熟人挡回去。
部分老一辈革命家的“家规”,今天看来,仍令人警醒,更发人深思。
近年来,我们比较强调机制的作用,努力从源头上预防腐败,这是完全正确的。但也不应忘记,共产党的干部,不能只是在有外部压力下才讲廉洁,而应当具备一般人所没有的高尚情操和浩然正气,自觉地弘扬正气,反对邪气。老一辈革命家当年冒死为中华民族追寻光明前途,在他们心中,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所以对哪怕是非常细小的损公肥私的事情,都会本能地制止。现在时代变了,但党的宗旨不能变。要努力培养广大干部对党和人民群众的深厚情感,让大部分干部能自觉做到廉洁自律。监督机制不可少,宗旨意识教育也十分必要。
同时我们也要学习老一辈的远见卓识。有不少人,就是因为不能认真约束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没有防微杜渐,最后在“亲情关”上栽了跟头。因此,我们有必要把革命前辈的“家规”作为镜子照照自己。(史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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