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可迹 |
2003-02-26 00:00 |
广东公布去年大要案查处情况 查办厅级干部三十人
第4版(要闻) 专栏:
广东公布去年大要案查处情况 查办厅级干部三十人 本报广州2月25日电 记者伊可迹报道:广东省纪检监察部门今天公布了2002年查处大案要案情况。 2002年,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4640件,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5.85亿多元。其中,有大案1725件,要案328件;处分5134人,其中厅级干部30人、县处级干部341人。除配合中央纪委、监察部查处省高级人民法院原院长麦崇楷违法违纪案、“10·12”中国银行开平支行金融贪污案等重大案件外,还重点查处了省交通厅原厅长牛和恩、省交通集团公司原副总经理王志仁受贿案,原广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黎元江严重经济违纪案,云浮市委原统战部部长、新兴县原县委书记张国权受贿案,原深圳市能源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劳德容受贿和挪用巨额公款案等一批大案要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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