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智勇 |
2003-02-26 00:00 |
检察机关:“廉政责任制”名不虚传 262名领导干部被追究责任
第10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检察机关:“廉政责任制”名不虚传 262名领导干部被追究责任 本报北京2月25日讯 记者裴智勇从今天召开的全国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获悉:全国各级检察院领导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高检院还修订下发了“实施办法”,建立起检讨责任、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相配套的责任追究制度。近年来共有262名领导干部被追究责任,有151名检察长到上级检察院检讨责任。 全国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和党中央、中央纪委、高检院作出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重点对奢侈浪费、领导干部违规配备交通通讯工具和可能影响领导干部公正执法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了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禁止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规定得到严格落实,用公款出国、出境旅游之风基本刹住,违反规定新建、扩建办公楼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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