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慧敏 |
2003-02-28 00:00 |
广告也应尊重历史
第16版(周末文艺) 专栏:看台人语
广告也应尊重历史 近期,在一些电视台黄金时间播出了一则酒类广告,或许是为了渲染该酒悠久的历史,广告画面气势恢弘,解说词曰:“1200年前,××酒被御封为宫廷御用贡酒,载入史册。并配有画外音:奉天承运,皇帝诏曰……钦此!”可据载,“奉天承运,皇帝诏曰”这八个字始源于朱元璋,唐明两朝相隔了数百年,就算盛唐开元年间的李隆基能知前后500年,也不可能得知比他晚600多年的明太祖所规定之条文吧!××酒本为名酒,可一味夸大宣传,不顾历史常识,留下笑柄,是不是在做舍本逐末的买卖呢? 河北省武安市档案局 邵慧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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