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完整版本: [-- 加强整体观念,反对本位主义 --]

人民日报1946-2003在线全文检索 - 论坛 -> 1956年02月 -> 加强整体观念,反对本位主义 [打印本页] 登录 -> 注册 -> 回复主题 -> 发表主题

1956-02-26 00:00

加强整体观念,反对本位主义

第1版()
专栏:社论

加强整体观念,反对本位主义
各工业部门最近的工作检查告诉我们,不少单位和企业由于缺乏整体观念,而按照本位主义思想去处理局部和整体、这一单位和那一单位的关系,使我国的工业生产和基本建设受到了一些严重的损害:有些单位的建设进度推迟了,生产速度降低了,产品质量也变坏了。从本报今天所发表的几个典型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到,本位主义的思想,对于工业生产和基本建设是有多么严重的危害作用。
本位主义思想,本质上是一种资产阶级的思想,它同我国社会主义的经济法则是根本不相容的。这种思想的特点就是要把本企业、本部门的利益同整个国家的利益对立起来,甚至为了本企业、本部门的利益,而不惜牺牲整个国家的利益,或者有意无意地损害其他企业、其他部门的利益。犯有本位主义毛病的企业领导人,只愿对本企业的局部利益负责,不愿对国家的整体利益负责,不愿对其他有关企业的利益负责;只愿对当前利益负责,不愿对长远利益负责。他们接受资产阶级的影响,采取资本主义的经营方法,损害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来实现自己的企业赢利;他们虚报冒领,套取资金,隐瞒错误,抗拒批评,谎报成绩,骗取奖励;他们只顾单纯地追逐产量,擅
自降低产品质量标准,偷工减料,粗制滥造,把次货当好货,把废品当成品,蒙混用户,欺骗人民。在企业间的协作问题上,他们或者拒绝协作,幻想单干,幻想“全能”;或者只片面地要求别人给自己协作,自己不愿给别人协作;或者勉强接受协作任务,但不积极地组织力量努力工作,以致常常不能按质、按量、按期地完成协作任务。特别严重的是某些企业之间形成了一种相互刁难的“扯皮”风气,某些企业中出现了一些所谓“扯皮专家”,他们为了本单位的利益,尽量利用各种的机会,把自己的困难推给别人,把自己应负的责任卸给对方;他们为了一些非原则的问题,往往进行没有休止的争论,甚至因此发生了某些企业宁愿工人窝工,设备闲置,而拒绝协作,或推迟工程进度的不可容忍的现象。
犯了本位主义毛病的人不愿懂得,社会主义各企业之间的关系,既不是资本主义企业的竞争关系,也不是个体经济的分割关系,而是在完成共同任务上的合作关系和互助关系。在我们这里,一部分企业依赖着另一部分企业,而另一部分企业又依赖着其他更多的企业,彼此互相依赖,密切联系,任何一个企业都只是国家整个经济机构的一部分,任何一个企业对协作的破坏,都必然使其他有关企业受到损失。我们的国家不但要求每个企业的内部能够组织得很好,协作得很好,而且要求各个企业之间也能够组织得很好,协作得很好。正如列宁所说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巨大任务就是要“把全部国家经济机构变成一整架大机器,变成一个使几万万人都遵照一个计划工作的经济机体”。本位主义和分散主义是互相联系的,所以本位主义思想严重的人也往往就是闹无组织无纪律的人。这些人经常破坏国家的计划,违反国家的政策,不安于“螺丝钉”的位置,不愿服从上级的领导;他们总是不适当地特别强调他们自己所管的局部工作的重要性,总希望使整体利益去服从他们的局部利益,因而有些人的错误就发展到了闹独立性、搞独立王国的地步。
由此可见,本位主义,在思想上破坏整体观念,在组织上妨碍集中统一,在经济上损害责任制、经济核算和协作制,这一种思想对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和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在客观上起着破坏和危害的作用。有些工业部门的领导,有些地方党委的领导,看到了本位主义,也不去批评和纠正,有的甚至去助长本位主义的发展,这是完全错误的,这是领导上右倾保守的一种严重表现,是放弃思想领导的一种严重表现。
克服本位主义的决定关键,在于加强领导。各工业部门和各地方党委都应当以身作则,做出榜样;应当坚决而不动摇地,明确而不含糊地站在提倡整体观念,反对本位主义的立场上来。应当首先完全去掉自己的本位主义,从照顾整体的观点出发,去处理本部门和别部门的一切有关问题。在本部门所属单位同别部门所属单位发生关系的时候,应当告诫自己所属的干部和工人,严格要求自己的所属单位,主动照顾别人的所属单位。
各工业部门和各地方党委应当在所属单位和地区中进行一次深入的检查,坚决纠正一切本位主义的现象,迅速解决各种影响工业生产和工业建设的争执问题,并且应当从中总结经验,研究教训,逐步地把企业管理职责分工的规章制度建立和健全起来。这类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补充,对于改善社会主义企业的管理,推进社会主义经济的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必须抓紧解决这个当前的紧急任务。因为只要我们解决了这个任务,就可以使那种由于规章制度不完备、职责分工不严密而产生的争执现象大大减少,同时,也可以使反对本位主义的斗争能够得到规章制度上的保证。但是,应当指出,最好的制度也是靠人去执行的。如果一个企业领导人,没有共产主义的自觉精神,没有整体观念,任何完备的制度经过他们的手也是会变坏的。相反的,只要企业领导人具有了共产主义的自觉精神,就是制度还不完备,他们也会在工作中主动地同其他企业相互配合完成任务;而且在实践中,他们也会根据事业的需要,使不完备的制度逐步地完备起来。
因此,领导上的任务,除开根据实践经验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以外,应当经常向干部,向群众进行共产主义的教育,提倡照顾整体,照顾多数;提倡相互支持,相互帮助,相互协作,相互创造条件;提倡把对方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把别人的事情看作自己的事情,不要只顾自己不顾别人,不要“以邻为壑”,“嫁祸于人”。要培养一种新的社会舆论,提倡一种新的道德标准,使具有共产主义精神的人受到尊敬,具有本位主义思想的人受到批评。为此目的,领导上要实行一些适当的奖励和处分,即奖励那些按照整体观念办事的个人和单位,处分那些按照本位主义办事的个人和单位。对于主动配合的双方,都应当奖励;对于相互推诿的双方,都应当批评。甲乙双方都可以做的事情,甲方主动做了,乙方推脱不干,应当奖励甲方,批评乙方。甲方应该做而不做的事情,乙方积极承担起来了,应当奖励乙方,处分甲方;乙方在这件事上所用的资金器材,应当指令甲方全部归还。任何一方都应当负责帮助对方完成上级交给的任务,实现上级的指示。对于上级没有指示的事情,应当一边及时地向上请示,一边主动地配合工作,不准放下工作,进行争论。在议订合同的时候,双方不但应当为自己设想,也应当同时为对方设想;但在合同签定以后,双方都应当严格履行自己对合同的义务,不应当推卸自己应尽的责任。
有人提出疑问:提倡整体观念,反对本位主义,是不是要取消争论?有各种各样的争论。一种争论是双方都从局部利益出发,为了片面地维护局部利益而在一些非原则的问题上坚持地进行争论,这是一种有害的争论。还有一种争论是一方或双方从整体利益出发,为了维护整体利益而在一些原则的问题上进行争论,这是一种有益的争论。目前的情况是前一种争论太多,后一种争论太少。因此,应当是减少前一种争论,增加后一种争论(也不应当妨碍工作)。看着别人犯了本位主义错误,仅只因为怕得罪人,怕闹坏关系,怕在选举时丧失选举票,而不向他展开批评,进行斗争,这是一种自由主义。不克服这种自由主义,正确的争论是不可能展开的。
一般说来,前一种争论较多的这一情况,同这些同志政治水平较低、思想方法片面是有密切关系的。这些同志眼光短小,只看到当前的事情,不看到更远的事情,他们胸怀狭窄,只能容纳身边的东西,不能容纳更多的东西;但是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他们对工作还是勤勤恳恳的,老老实实的。这种来源于思想认识的本位主义,同那种和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相联系的本位主义,是有区别的。有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人往往把他们所领导的单位和本单位的成绩当作个人的资本,他们为了达到个人的目的,不惜采取打击别人,抬高自己,妨害别人,发展自己的手段。所以,应当采取区别对待的方针来处理这两种不同的本位主义。对前一种本位主义当然必须批评,但主要的应当是对他们加强思想教育,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水平。而对于后一种本位主义,除了也必须进行批评教育以外,还应当给予适当的处分;而对其中情节特别恶劣的,则应当严肃地依法制裁,以便使那些正在向着这条道路走去的人,能够及早警醒,赶快回头。


查看完整版本: [-- 加强整体观念,反对本位主义 --] [-- top --]



Powered by phpwind v8.7 Code ©2003-2011 phpwind
Gzip enab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