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应聪 |
1956-05-30 00:00 |
单身社员的食堂
第2版() 专栏:
单身社员的食堂 段应聪 山西省寿阳县松塔乡五三农业生产合作社向社员们提出这样一个号召:全年每个男劳动力平均要做到二百五十个工作日,每个女劳动力平均要做到一百二十个工作日。今年头两个月,全社每个男劳动力平均做四十个工作日。但是有二十四个单身汉,由于“洗碗做饭和打泥炭”等家务劳动的纠缠,平均每人只做到十五个工作日,因而生产情绪不高。单身汉自己做饭,总是迟一顿早一顿,热一顿冷一顿,饥一顿饱一顿,影响了身体健康。社务管理委员会为了照顾单身社员的吃饭问题,按照单身社员的自愿,帮助他们建立了一个食堂。食堂采用了以票定量、多吃多摊、少吃少摊、不吃不摊的管理办法。单身社员们推选了劳力弱而有一定做饭技术的刘四老汉担任炊事员,李恒元担任事务员。经过民主讨论,他们规定出每天给事务员补助二分工,给炊事员补助六分工(工分是由上灶吃饭的人均摊)。 成立了食堂,单身社员不但不愁吃不上饭了,而且每七天可以改善两次伙食。食堂还喂一口小猪,准备喂肥了宰了吃肉。单身社员的共同反映是:高级社真是好,吃饭问题也解决了。 食堂搞好后,社员劳动效率提高了。据二月二十七日至三月十七日的了解,十六个单身社员平均每人做了十八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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