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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静宇 1956-07-27 00:00

为女工鸣不平

第2版()
专栏:

为女工鸣不平
周静宇
近来,本报连续揭露了几件歧视女工的事情:国营石家庄第二、第三两个棉纺厂招工人员,对应考女工百般刁难、无理挑剔(载七月十二日本报二版);北京市公共汽车公司有一律不用女工的禁令(载七月二十日本报四版);今天,曲月霞、王延秀两同志又揭露了沈阳某些工厂忽视女工的作用和歧视女工的行为。这种思想和行为,是同社会主义道德、法制绝不相容的。我看了这些材料以后,不禁要为女工鸣不平。
在工业生产战线上,我国的广大女职工出色地贡献了自己的力量。许多女工勇敢地担任了厂长、矿长、车间主任、工程师和技术人员等工作。像鞍钢青年女工谢景云在短短的两年中努力学习,成为鼓风机的司机,就是很多出色事例之一。许多女工在劳动竞赛中以主人翁的姿态,不断地创造了生产新纪录,为国家创造了巨大财富。像国营郑州第三棉纺厂青年落纱女工王圣敏创造了一千多台不断头的新纪录,远远超过百台不断头的要求。女工按年按月均衡地完成生产计划,已经成为普遍事实,这是过去历史上没有过的事。
可是,有些蛮不讲理和封建思想影响较深的人,偏偏看不到女工的巨大贡献,却在女工的结婚、怀孕、生孩子等问题上找寻各种借口,歧视、排斥女工。有的在“关心”“照顾”的名义下,诱迫女工“自动离职”;有的乘着整顿编制,暗地里解雇女工,有的在女工生了孩子以后,给她们降职降薪。这不能不是一个值得严重注意的问题。
歧视女工的第一个理由:女工是“好不长”的,因为她们一旦有了孩子,就不能继续进步。
这个理由是不值一驳的。
广大女工积极追求进步,提高技术和文化的要求是很迫切的,甘愿落后、不求上进的人极少。虽然有一些女工结了婚以后,增加了一些家务琐事,负担了生育和抚养孩子的义务,耗费了一些时间和精力,使自己的进步受到一定的影响。这一点,应该得到社会的同情和帮助,不应该责怪她们“好不长”。因为生育繁殖是人类社会的自然规律。除了特殊原因而外,不论男工女工,当他们到达一定年龄的时候,总是要选择对象考虑结婚的,结婚以后,也是难免要生孩子的,难免会有一些家事牵累的。我们不能采取因噎废食的办法,人为地违反自然规律的发展,不能对有孩子的女工给予排斥和歧视,更不能抓住一点作为决定女工进步与否的标尺,并且作出“好不长”的武断结论。有了孩子的女工除了有一些家务抚育等事情牵累而外,她们本来和男工一样,她们的聪明智慧不在男工之下,有什么根据说她们将来“好不长”呢?为什么偏要耽心她们将来“好不长”而不承认她们今天的成绩呢?难道男工就能断定“好得长”吗?我们看到:有好多女工在结婚和生孩子以后,不仅保持了原有的成绩,而且一天天进步;不是“好不长”,而是好得长。当然,在事物的不断发展的过程中,人的变化也是很大的。原来先进的有的变得更先进;原来落后的有的赶上了先进的水平;也有原来先进的因为各种原因变成了落后分子。因此,女工的能否好得长,决定的因素虽然在于她们的主观努力;而工厂企业的领导方面能否给予关怀和帮助,不能不是一个极其重要条件。像有的工厂没有哺乳室、托儿所,工人住宅离工厂又很远,交通又不方便,而领导方面对这些问题又不予解决。于是带有婴儿的女工就不断发生缺勤、迟到等现象。这怎能责怪女工不好呢?
歧视女工的第二个理由:孕妇和有孩子的女工同
“降低成本”有矛盾,不合“经济核算”的原则。
这个理由也是不值一驳的。
当然,女工在生产前后和哺乳的时候,需要占去一部分工作时间,这对于当前定员定额、经济核算似乎有一点点抵触,但是,对于人类社会长远利益来说是没有矛盾的。因为人是社会最宝贵的财富,有了人的生殖繁衍,人类社会才能继续和发展。而且社会主义社会的人和人的关系,不同于资本主义。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劳动力同其他商品一样,是按照一定的价格出售的。因此,他们那里的人和人的关系是一种买卖关系,经济核算的关系,只要有利可图,符合他们的“核算”原则,他们就利用一切方法使整个工作日达到很高的劳动强度。而社会主义的人和人的关系,是建筑在革命的友爱的共产主义道德基础之上的。社会主义的劳动者有着一个共同的伟大的目标,向着美好幸福的共产主义社会迈进。因此,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绝对做不到的劳动竞赛,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成为很平常的事情。这就是社会主义“经济核算”比资本主义优越的地方。我们的工厂企业管理人员应该看到这种优越性,在劳动竞赛中充分发挥职工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达到降低成本的要求。绝不应该不加分析地把女工怀孕生孩子的事情,一律列为增加成本的项目。其实,少数孕妇和有孩子的女工占用的工作时间完全可以从其他方面得到抵消。例如发动群众、提高技术、创造新纪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等等,都是和经济核算、降低成本有关的。工厂企业的管理人员应该针对这种情况在劳动调配上作适当安排,让女工在怀孕和分娩期间得到体贴的照顾,使她们上工以后更加发挥积极性。可惜,有些工厂管理人员在生产方面浪费很大,而对于女工生活福利必需的设备却扣得很紧,有些领导人员甚至不顾妇女的生理特点,对女工的正常行动和合理要求给以百般刁难,这是很不应该的事情。
总之,任何歧视、排斥女工的思想和行为,都是没有什么道理的。抚育后代是大家的责任。许多有孩子的女工为了抚育后代,不知花了多少辛苦劳动,可是谁也不去给她们算这笔账,这是很不公平的。我们希望工厂企业的领导人员,回忆一下自己的童年,倾听一下女工的呼声,考虑一下母性的艰辛。然后认真检查一下你们厂里的妇女生活和妇女工作,彻底批判一下歧视和排斥女工的错误思想,把单纯经济主义、封建观点和保守思想等丑恶东西挖掘出来,并制订出合理的制度。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妇女是一支巨大的力量,谁要是忽视这一点,谁就要犯极大的错误。我们希望工厂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干预这件事情,树立爱护女工的风气,充分发挥女工的作用。另外,我们考虑到我国每年平均有20%以上的女工要生孩子,因此,必须向他们宣传和提倡节育。同时生产部门应该考虑编制一定的预备力量,准备孕妇产假的需要。最后,我们还希望国家迅速制定女工劳动保护条例,使各地有所遵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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